Re: [問題] 去年結婚,未合併申報,可以扶養配偶父母嗎?
引提引推文。
這是去年的舊文,但今年也有一篇,查到一篇釋函,可是還是有些疑惑。
※ 引述《awere (test)》之銘言:
: 去年結婚的,依規定今年可以選擇合併報或是分開報稅
: 正常來說都是分開報稅比較優惠
: 我可以選擇分開報稅,並且撫養老婆的父母嗎?
: 老婆的父母未滿60歲,無收入
: 主要因為我收入比老婆高,稅率多一個級距
; 不曉得這樣行不行?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2.54
推
05/07 12:24,
05/07 12:24
→
05/07 13:46,
05/07 13:46
→
05/07 18:05,
05/07 18:05
→
05/07 18:19,
05/07 18:19
→ pigpig077:在去年結婚的人才是例外可以分開申報m 05/07 18:20
→
05/07 18:20,
05/07 18:20
→
05/07 18:22,
05/07 18:22
→
05/07 18:26,
05/07 18:26
→
05/07 18:26,
05/07 18:26
→
05/07 18:31,
05/07 18:31
→
05/07 18:32,
05/07 18:32
→
05/07 18:33,
05/07 18:33
推
05/07 20:51,
05/07 20:51
http://ppt.cc/0-cw
釋示函令標題 媳婦將婆婆列為受扶養親屬如非重複准予受理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納稅義務人○○君於年度中結婚,惟未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
算申報,經核定後申請核認已由其配偶申報扶養之○○母為其本人之扶養親屬,如經查明
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且無重複列報減除者,可准予受理。(財政部
81/03/17台財稅第810761113號函)
這個釋函的意思是年度中結婚(結婚第一年),未辦理夫妻合併申報,
但納稅義務人仍得申報扶養配偶的父母,是這樣嗎?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最愛的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cookclub-煮廚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5.11
→
05/21 15:15, , 1F
05/21 15:15, 1F
推
05/21 15:24, , 2F
05/21 15:24, 2F
→
05/21 15:31, , 3F
05/21 15:31,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
26
83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