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辦留學佣金 須課徵營業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臨界點)時間16年前 (2010/06/16 14: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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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代辦留學、遊學服務,取得國外學校給付的佣金收入, 非屬與外銷有關的勞務,需課徵5%的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營業人在國內代辦留學、遊學服務,如申請留學、遊學的學生,在國外學校 完成註冊及繳交學費等等手續,國外學校支付的佣金收入,因其勞務提供地點以及使用地 點均在中華民國境內,性質上屬於「在國內提供、在國內使用」,並非屬與外銷有關的勞 務,不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零稅率,仍需課徵5%的營業稅。 【2010/06/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66693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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