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稅務問答/無償為子女購農地 課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臨界點)時間16年前 (2010/06/16 14:1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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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江先生問:以自己資金無償為子女購買作農業使用農地,有無免稅適用?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以自己資金無償為子女購買農地,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 第3款規定,係屬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並無同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農業用地不計入贈與總 額之適用。該分局進一步指出,「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 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該條文即闡明不論其購置財產為動產或不動產,其贈與標的 均係「自己資金」,與同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贈與標的為「農業用地」情形明顯不同 ,自無農業用地不計入贈與總額之適用。 【2010/06/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66693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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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自己買了農地之後,再移轉給子女就好了,只是記得該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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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要符合農地農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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