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兩稅合一計算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飛鼠)時間15年前 (2010/08/11 22:5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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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大大好 最近在念稅法,有些地方有疑問 來版上請教,請各位幫忙~ 1.根據所得稅法73-2條的規定, 配股利給外國人股東的時候,他能扣抵的稅額計算公式是: 股利淨額 X 10% X 已加徵10%稅的盈餘/全部累積未分配盈餘 請問一下分子的部分的盈餘,要扣掉10%的稅嗎?? 因為修課的時候,老師說是不用扣;但是現在在做題目,答案有扣 請問哪一個是對的呢?? 2.如果投資其他公司適用權益法 財會是借現金,貸長期投資 所以財會所得不會增加 這筆所得也不用計入課稅所得 請問在計算加徵10%未分配盈餘的稅的時候,要計入嗎?? 以上,謝謝好心人的幫忙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4.18

08/17 18:27, , 1F
1.印象中分配98年度以後盈餘是以實際繳納10%的所得稅作為
08/17 18:27, 1F

08/17 18:27, , 2F
作為可抵繳標準
08/17 18:27, 2F
文章代碼(AID): #1COhfxjU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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