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有關健保費部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wake up)時間15年前 (2011/04/22 00: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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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會上ptt,幫po。 ------- 最近在準備申報所得稅的資料 打算用列舉的方式報稅 但是關於健保費有個疑問 想請教各位 健保依附在我名下的共有三名小孩還有父母共5個眷口 父母親因為新北市老人 健保費有補助 所以每個月眷口實際繳的健保費是--父、母(有補助)、還有一個小孩 但是因為父母親要作為其他家人報稅的扶養對象 那這樣可以請公司開健保繳費證明時,眷屬開成三個小孩的嗎? (就是把父母親繳的健保費列為另外兩個小孩的繳費金額) 這樣報稅出去不曉得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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