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定要遷戶籍嗎?-淺談房屋稅&地價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4年前 (2011/08/24 22:03),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抱歉 剛看完這篇 對於地價稅有個問題 想請問 9/22前辦完自用住宅的申請就可以享有優惠費率 由於我去年11月買了新房子 到現在都還沒將戶口遷入 我想辦自用住宅的優惠費率, 也是在9/22前將戶口遷入就好了嗎? ※ 引述《akakapo (落幕後的惆悵)》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arriage 看板] : 「房屋稅」:每年五月繳稅。 : 按使用類別稅率課徵: : 1.住家用:稅率1.2%。(法定稅率1.2~2.0%,各縣市可自行調整徵收率) : 2.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 : 3.營業用:稅率3% : 4.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按營業用房屋減半徵收(1.5%)。 :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提出申請。 : 重點: : 房屋稅並不以「設籍」作為必要條件。 : 戶籍遷出或遷入,並不會影響房屋稅的課徵。 : http://www.tcftax.gov.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69 :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 : 住家用稅率為1.2%,營業用稅率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為1.5%。 : 如果納稅義務人戶籍未設於該房屋,房屋確實為住家使用, : 仍按"住家用稅率"核課其房屋稅。 : 又為了小孩就學方便,單純寄設戶籍,該房屋如作為住家使用, : 仍准按住家用稅率核課其房屋稅。 : 「地價稅」:每年十一月繳稅。 : 地價稅稅率(一般土地的稅率很複雜,故省略): : 1.一般土地:稅率千分之十以上,採累進課徵。 : 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有戶籍登記之要件,請注意) : 3.工業用地等:稅率千分之十。 : 4.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千分之六。 : 如果土地原本是課徵一般用地稅率,請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 : 倘若超過期限,只能在下一個年度起才能適用。若適用的優惠條件沒有改變,以後可以 : 免再提出申請。 :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適用的條件: : 一、辦竣戶籍登記: :   係指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 二、沒有出租或營業: :   地上房屋必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而且沒有出租或營業,如果房子有部 :   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依比例部分適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 :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 三、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   符合自用住宅的都市面積最多90.75坪,非都市土地最多211.75坪。 : Q、如何突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一處」的限制: : 如果擁有二處以上的住宅時,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設籍,第二、三..處 : 利用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一人辦竣戶籍登記,即可以適用二處以上 : 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若家裏人口簡單,沒有辦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時,那戶籍就要選擇設在地價最高的那 : 一處來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節稅效果將會最大。 : ===== : 結論就是,戶籍對地價稅的影響很大(千分之二與千分之十差了四倍的稅率!)。 : 以上供大家做參考。 -- To 小天使: 等一下 再教我怎麼點歌吧 ★小天使 我懶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1.182

08/24 23:40, , 1F
不是,還要在期限前提出申請.
08/24 23:40, 1F

08/25 11:21, , 2F
9/22前遷完戶籍「並」向所在地稅務局辦妥自用住宅申請
08/25 11:21, 2F

08/25 11:23, , 3F
上它們網頁查查吧,申辦程序很簡單的
08/25 11:23, 3F
文章代碼(AID): #1ELGJAMu (tax)
文章代碼(AID): #1ELGJAM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