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贈與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起司條)時間14年前 (2012/02/24 02:2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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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境如下: : : 爸爸去年10月匯給姐姐400萬元,直到現在發現未繳贈與稅 : 請問,如果現在姐姐馬上匯還給爸爸180萬(400-220) : 那爸爸是否還需繳贈與稅?? : 那如果要繳的話,連贈與稅+罰錢總共是多少?? : 感謝回答~ : : → CCFfly:那姐姐今年匯回給爸爸180萬後,爸爸又匯還給姐姐可以嗎? 02/23 23:58 回一下好了,反正我缺文章數 贈與財產的總值不超過免稅額220萬,可以不用向國稅局申報, 不過你要申報也是可行的,建議你們去辦理贈與稅申報。 畢竟最後是由國稅局來核定,而非以你們的片面想法為準, 雖然在這裡大家都說可行,但最後一定沒問題嗎? 審核人員如果認定的結果與你所想的不符,你吵的過他們嗎? 資金流來流去,要不是你在這裡說明,誰能猜的出呢? 承辦人員啊哉你們在幹麻,他又不是你們肚子裡的蛔蟲, 又沒在這裡閱讀你們資金流向的前因後果與你們自認為的想法, 怎知你們在幹麻呢? 辦理完(400萬-180萬)的贈與稅申報後,再做贈與一次似乎不遲吧 小小一個動作,也許可免去日後解釋或走行政救濟的麻煩 要是你認為實在走不進國稅局裡,那麼媽媽還在嗎? 配偶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先把資金轉到媽媽戶頭, 然後再由媽媽贈與給姊姊,也許是個方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1.184 ※ 編輯: galop 來自: 114.198.181.184 (02/24 02:26)

02/24 13:01, , 1F
要去辦理免贈與稅的證明, 留著總是有好處的.
02/24 13:01, 1F

02/24 16:55, , 2F
最糟也可以拿來墊便當.
02/24 16:55, 2F

02/24 18:13, , 3F
如果爸媽離婚了...那互贈也是沒有金額限制嗎??
02/24 18:13, 3F
夫妻離婚就不能稱互為配偶,贈與給前妻和贈與給一般人是相同的 贈與的總值都要計算進來 ※ 編輯: galop 來自: 114.198.181.184 (02/2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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