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與標準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厚宿共)時間14年前 (2012/05/01 00:5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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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報稅, 看了文章還是有點亂,想確定一下我適合列舉還是標準 我和我老婆去年九月結婚,我去年年收100左右,我老婆去年一月底辭掉工作 (前年年收30左右), 扶養父母(未滿70歲)加我和老婆 82000*4="328000" 標準: 一起申報扣"152000" 列舉: 父母有繳小吃工會的保險,和其它一些險,我自己和老婆也都有保 所以用列舉理想的話可以扣:24000*4="96000" 因為最多還是遠小於"152000" 所以我用標準的來申報就好??? 用標準的話應該是自然人憑證插入,key身份證,會秀出扣款資料(100-32.8-15.2)*?% (因為是標準應該也沒什麼要另外算的吧),然後再選信用卡扣款 傳回國稅局就OK了???是這樣嗎?? 幾%我忘了= =, 另外我和老婆去年十月結婚,去年一月底辭掉工作,我可以扶養她? 父母扶養要另外key進去嗎?? 有點多,麻煩幫忙一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32.20

05/01 10:49, , 1F
去年結婚可選擇合併申報或單獨申報,哪個繳比較少就用哪個
05/01 10:49, 1F

05/01 10:50, , 2F
你還少列出薪資特別扣除額,兩個人是104000*2
05/01 10:5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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