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與弟弟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新娘秘書)時間14年前 (2012/05/15 22: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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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狀況是, 1. 父母未滿60,自己開小吃店, 店面是我爸的名字,有繳營業稅,但是父母均未繳過所得稅, 父母均有勞保,有加入餐飲工會 這樣申報父母需要附上什麼證明?會比較划算嗎? 2. 弟弟就讀國立科大研究所,根據置底文章, 應該是附上學生證以及父母工作證明(健保收據)即可, 不知道這樣認知對嗎? 第一次報稅,問題有點多,感謝耐心看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37.31

05/17 14:30, , 1F
1.小吃店是小規模事業核定課稅,直接去國稅局查核定的所得額
05/17 14:30, 1F
文章代碼(AID): #1Ficouy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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