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自用住宅貸款利息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酷企鵝)時間14年前 (2012/05/28 1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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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ver20 (酷企鵝)》之銘言: : 已爬文,不過有些細項還是不太了解 : 1. 我目前和父母同住的這一棟房子,當初買的時候我爸媽就登記我的名字, : 貸款名字是我爸的,貸款我有幫忙繳,我是不是可以將父親的貸款納入 : 自用住宅的列舉呢?(我的戶籍在目前住的房子,父母親的戶籍不在這棟房子) : 2. 去年因投資的緣故在我家附近買了一棟房子,如果我今年把戶籍簽到新房, : 那我明年報稅是否可以把新房的貸款納入自用住宅利息的列舉呢? : (目前自住的的這一棟沒有要出售,而且貸款也快繳完了) : 自用住宅利息的列舉和有幾棟房子有關係嗎?是不是只和戶籍登記的房子有關? : 3. 因為我看到報稅系統上面有一項重購自用住宅的,這是不是指有賣掉房子 : 所繳的稅可以列舉,和自用住宅利息列舉沒有關係? : 我主要是想要問第2項,我個人覺得第1項應該是可以, : 但是第2,3項我就不是很確定了,不曉得我的認知是否有誤。 : 在這先感謝幫忙回答的鄉民朋友 :) 想借用這個標題再問一個問題... 若我在兩年內把新的房子賣掉,我是不是不但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還要被課奢侈稅?還是說這個財產交易所得指的就是奢侈稅嗎? 兩年內把新房賣掉戶籍遷回舊房,我可以把他視為自用住宅不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嗎? 對於財產交易所得和奢侈稅這兩個項目有點搞不太懂 O_o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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