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贈與/買賣的方式
情況有點複雜 因此想請問一下大家
我家共有三姐妹 我是最小的一位
兩個姐姐很久前就都沒有連絡 而我爸爸今年已經70歲了
父親的生活起居日常開銷等費用都是我負擔的
最近因為發生一些事情 考慮到父親年紀已大 名下還有一間房子
(就是我們目前住的房子) 所以想要把房子移轉給我
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不到五百萬
目前有兩個方案已經不考慮
1.等到父親過世後用繼承的方式
(父親說要把房子都留給我 但法令上另外兩個姐姐還是有特留分 因此行不通)
2.直接過戶或是逐年在220萬免贈與稅的額度內移轉給我
(我自己用財政部的網站試算過 光是土地增值稅就要120萬 我繳不出來QQ)
所以想請問大家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若是使用買賣的方式會好一些嗎?
因為我每個月都還會給父親兩萬塊的生活費(但都是給現金)
我能不能現在開始改轉帳的方式 在存摺上留下依據
當做證明這兩萬塊當做是跟父親買房子的費用?
這樣的證明要持續多久才會被國稅局認定是買賣 而非贈與?
(這樣我一年才給24萬 要20年才有到房子的價值耶@@?)
若是使用買賣的方式
除了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地政移轉規費之外 還有什麼費用需要繳交嗎?
希望用買賣的方式能使用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這部分可以向稅捐處查詢是否符合資格嗎? (我家的地價稅是用自用住宅收的)
父親是否也需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這個部分是用賣給我的五百萬 扣掉當年買房的金額(該如何證明?) 再去計算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3.111
※ 編輯: romanticist 來自: 114.24.3.111 (11/19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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