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部分營業,地價稅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shawky)時間13年前 (2012/11/23 00: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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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1樓經營餐飲 店,2樓以上供住家使用,是不是可以申 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使用,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且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部分能夠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比例計算所占 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 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房屋使用情形如 有變更,除直接影響房屋稅之課徵外, 也有可能對地價稅之核課造成影響,所 以,納稅義務人務必於使用情形變更發 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請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 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提供解答喔。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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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一二樓有無獨立樓梯, 只要符合 (部分)沒營業沒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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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有設籍就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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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會到現場去看 (但你房屋稅至少要有部分是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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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haozC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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