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摸彩所得扣繳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爽快!!)時間13年前 (2013/02/03 01:5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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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qu (即將遇入新的旅程)》之銘言: : 公司摸彩的獎金有少部分來自於平時員工遲到扣薪當福利金 : 這個部分已經歸入員工薪資所得 這個問題蠻有趣的..... 首先 遲到扣薪要符合規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today-life9.htm 也就是扣薪應該扣分薪,一分鐘2元,遲到20分鐘就扣40元。 姑且假設有合法...... 其次,既然實領沒有那麼多,老闆根本沒付出那麼多錢 憑甚麼報那麼多薪資支出????? 為什麼可以歸入員工薪資所得????? 說誇張一點(只是想要凸顯問題的嚴重性) 假設有人月薪60,000,但是天天都到下午三點才去....... 假設有照勞基法扣薪好了,所以天天給1/3薪 所以老闆只給他20,000 * 12個月 ,結果扣繳時卻報他領了60,000 * 12個月 !!!!!!!! 勞工不氣到跳腳???? : 原本我是想說以中獎金額減掉各員工扣薪金額來填報 : 例如A員工中獎1萬,平時被扣了500元福利金,那中獎申報金額則為9500 : 但發現扣薪的部分並沒有個別員工記錄,無法知道這些福利金來自於哪些人金額多少 給薪水的時候有沒有匯款紀錄? 如果是發"現鈔",也應該要有薪資袋(條)吧? : 那如果我用100萬填繳款書,明年一月申報所得時也用100萬去報員工中獎所得,可以嗎? : 發薪時 : 借:薪資 : 貸:銀行存款 : 代收款 : 暫收福利金 12,000 : 摸彩時 : 借:福工福利 988,000 : 暫收福利金 12,000 : 貸:銀行存款 900,000 : 代收款-扣繳稅額 100,000 這樣的分錄擺明就是說..... 今天老闆我月薪付給你60,000 (以我的誇張例子來講) 你的實領薪水就是60,000,所以我當然要報60,000的薪資出去阿 然後你每天都遲到5、6個小時, 所以"自願"把40,000捐出來當大家的「摸彩基金」。 老闆我姑且暫時幫你保管著,也不去用他,所以帳上就做「暫收福利金」, 摸彩時我提供20,000元出來給大家摸彩, 在謝我大發慈悲之餘, 請記得還有40,000是大大無私的貢獻...... 既然我只提供20,000,剩下都不是我付的, 我當然就只能申報20,000的獎金支出, 這樣,剩下一個問題..... 如何申報中獎所得的扣繳? 就算要,也只能做20,000的扣繳, 而不是60,000的扣繳,不然職工福利跟扣繳的金額對不起來 (用你的例子,就是明明只有支出988,000的職工福利,卻扣繳了10萬元,對不起來) 就總額來看,你的分錄作法「薪資 + 獎金」的總額是沒錯 但個別員工實領金額就有很大的問題..... 釜底抽薪的做法 就是正確計算實際給付給個別員工的薪水多寡.... 除了「勞健保自付額」或「自願提繳勞退」是法律規定員工負擔外, 其餘的獎金、津貼、遲到扣款都要算入薪資中,算他實領多少然後申報。 分錄如下: 薪資 實領金額(有遲到就應該扣掉) 代收款 勞健保自付額+勞退 銀行存款 這樣才可以確定扣繳憑單的總額就是薪資總額 職工福利 銀行存款 代扣稅款-扣繳稅額 這樣扣繳稅額才會剛好是職工福利的10% 最後也才能算清楚員工到底領了多少薪資、多少中獎所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4.19 ※ 編輯: IAMOHA 來自: 114.36.14.19 (02/03 02:13) ※ 編輯: IAMOHA 來自: 114.36.14.19 (02/03 02:15)

02/03 12:24, , 1F
(底薪-請假遲到扣款+津貼補助+獎金)=扣繳數
02/03 12:24, 1F
文章代碼(AID): #1H3LFJa6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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