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系統之列舉扣除無法對應到可扣抵稅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書生)時間13年前 (2013/05/01 10:3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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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依照財政部的公告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9696&ctNode=657&mp=1 標準扣除額79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000 怎麼會跟報稅軟體不太一樣?? 報稅軟體是 標準扣除額76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 軟體確定過是最新版沒錯啊 ※ 引述《diamondvc (Carter)》之銘言: : 我是第二年使用報稅系統 (14.02版 102.4.30製) : 目前有個疑問是,當我選擇列舉扣除,也填了機關捐贈現金、人身保險費和醫藥費 : 右欄位的小計實際發生金額為 33,326 可扣除金額 29,274 : 可是為什麼右上欄位的可扣抵稅額還是0呢? : 以下是我右上欄位所得到的金額資訊 : 綜合所得總額 397,001 全部免稅額 164,000 : 綜合所得淨額 53,001 全部扣除額 180,000 : 扣繳稅額 0 可扣抵稅額 0 : 基本稅額 0 一般所得稅額 2,650 : 應納稅額 2,650 應自行繳納稅額 2,650 : 請問板友我哪裡可能有設定上的疏忽呢?還是使用觀念不清楚? : 還是我要乖乖的貢獻 2,650元了! : 麻煩解答...感恩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97.172

05/01 10:43, , 1F
因為現在申報的是101年度綜所稅?
05/01 10:43, 1F

05/01 10:44, , 2F
那是明年申報102年度綜所稅才適用的,現在報的是101年
05/01 10: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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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綜所稅(請參考所得稅法第5條及第5條之一的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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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45, , 4F
連動法規定
05/01 10:45, 4F
文章代碼(AID): #1HW81AnK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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