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撫養任何人是不是幾乎不可能用列舉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誰在遠方唱歌)時間11年前 (2015/02/01 17:0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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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兩人一戶 一向都是用標準扣除額 因為去年各開了一個刀(住院一周左右) 外加一直有在繳房貸 想說有可能要用列舉 但剛才略估了一下 兩人的保險費算到滿 48000 醫藥費估計 30000 貸款利息我不太確定是多少 但以貸400萬估計2%是80000 這樣距離180000還有一段差距 認養一個小孩好像也只有一兩萬 加上去也不到 可是我身邊的人都用列舉 我想像我去年開支這麼大都用不到 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划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55.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22781763.A.39C.html

02/01 17:20, , 1F
單身+房租比較有機會吧,總不可能是靠捐贈扣除額 XD
02/01 17:20, 1F

02/01 17:21, , 2F
要靠房貸"利息"很拚耶
02/01 17:21, 2F

02/04 22:31, , 3F
有30萬房貸利息+人身保險費2.4才會用到列舉
02/04 22:31, 3F

03/11 22:57, , 4F
其實有沒有撫養小孩跟列舉沒太大關係,通常撫養跟特別
03/11 22:57, 4F

03/11 22:57, , 5F
扣除額才有關聯!
03/11 22:57, 5F
文章代碼(AID): #1KpUr3E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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