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稅 分單繳納 的意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leo)時間10年前 (2016/02/17 12:36), 10年前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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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往生,有子女三人 其中一子不肖,敗家又負債 不願意繳納遺產稅 其餘兩子女想先繳納 便依據法定應繼份 申請分單 OK~~~國稅局准了 可是公文卻寫: 好~~我給你分單 但是不肖子未來若不繳遺產稅 你也休想逃跑 我還是會找你討債! 靠...那請問分單的意義在哪裡啊? 乾脆跟不肖子一起擺爛好了... 難道繼承人中有窮鬼的時候 有錢的繼承人只能自認倒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14.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5683760.A.4E0.html ※ 編輯: leochang (118.170.214.63), 02/17/2016 1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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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的遺產在未辦理分割之前,是所有繼承人公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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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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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繳到遺產稅的財產不在少數,覺得很委屈的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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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或完全不處理,讓國稅局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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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會被課徵遺產稅已經不是小數目了,又知道子女不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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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生前不規劃,死後留給後代收拾爛攤子,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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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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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未繳清前是不能處分遺產的,他不繳也沒好處
02/18 11:11, 8F
文章代碼(AID): #1Mm_YmJ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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