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變更納稅義務人 須申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髒話安心啞)時間3年前 (2020/07/03 16:08),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kakapo (缺了些什麼的人生)》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865707.shtml : 變更納稅義務人 法定結算申報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須申請 :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09.04.24 09:17am : 嘉義市蔡先生問:96年度綜合所得稅係以自己為納稅義務人,可否變更以其配偶為納稅 : 義務人? :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後段規定,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 : 選定,得於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申請變更。所以,蔡君96年度綜合 : 所得稅原以本人為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嗣後要變更其配偶為納稅義務人,應於結 : 算申報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審慎 : 選定由何人擔任納稅義務人,如於申報後欲變更納稅義務人,也應於法定結算申報期限 : 屆滿後六個月內,儘速向稽徵機關申請。 請問有達人知道以下狀況該如何處理嗎? 父母往年都是合併申報 以我爸為納稅義務人 但之後想將爸爸改為我扶養 媽媽還有薪資收入所以之後就單獨申報 那父母那邊還需要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嗎? 媽媽個別申報時 還是會帶出爸爸的所得資料 手動刪除即可嗎? 單獨申報還需要注意什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95.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93763702.A.74C.html

07/03 17:51, 3年前 , 1F
單獨申報不帶配偶所得,不填配偶名字,視為單身
07/03 17:51, 1F

07/03 17:53, 3年前 , 2F
你回覆這篇其實和你的問題完全不一樣,配偶被扶養很單純
07/03 17:53, 2F

07/03 17:55, 3年前 , 3F
只要在當年度申報時調整即可,扶養後也不一定要年年扶養
07/03 17:55, 3F

07/03 17:55, 3年前 , 4F
不扶養父親時,父母就要合併申報就是
07/03 17:5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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