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海外工作 長期在台灣出差超過183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 =)時間6年前 (2020/04/25 20: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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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本身台灣人 有戶籍 不過在日工作 領日本薪水 繳日本稅 長期派駐台灣出差 若是在台超過183天 日本所得會不會因此被認定成台灣所得 在這種狀況下 有可能被雙重課稅嗎? 另一個問題是 如何認定183天 網路上有看到一個說明是 有關納稅年度開始或結束的任何12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 所以任意排列組合 2019/1 ~ 2020/1, 2019/2 ~ 2020/2 .... 其一滿足就要課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213.187.220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87818678.A.E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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