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疑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eel so grey...)時間6年前 (2020/05/26 20:23),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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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一下~ 關鍵就是"基本生活費"。 照目前所得淨額的計算方法,只要免稅額加扣除額低於基本生活費,一律按基本生活 費扣除,反之,如果有超過基本生活費,才會按照實際扣除額計算。 所以在一般條件下(那個投資新創公司啥的不算),所得淨額的公式應該是: if (免稅額 + 全部扣除額(一般扣除額 + 各項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 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全部扣除額 -> (公式一) else 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基本生活費 -> (公式二) 我的盲點就是因為系統顯示的所得淨額是用公式二算出來的,所以如果我要考慮特別 扣除額的話,必須要把公式二跟公式一的差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加回去,這樣一來就 剛剛好超過121萬...囧 ※ 引述《leewatch (feel so grey...)》之銘言: : 請問有關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排富的限制中的第一項: : 1.經扣除本項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 : 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 : 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者。 : 這部分是指 : 所得總額 - 特別扣除額 : 就需要低於20%的級距(低於121萬),不包含其他扣除額(如一般扣除額)是嗎? : 還是是指扣除特別扣除額後所得淨額有低於20%的級距 : 所得總額 - 全部免稅額 -全部扣除額 - 生活費差額 - 特別扣除額 : 也就是扣除特別扣除額的所得淨額有低於20%的級距就可以了? : 因為我的所得淨額如果扣除特別扣除額(12萬)有低於121萬,但系統顯示不適用,想弄 : 清楚到底條件是什麼... -- baseball is silently over in the midst of f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37.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90495816.A.C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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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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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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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惑,兩年後的今天本魯遇到跟你一模一樣的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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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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