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關團體收受補助款 留意營業稅報繳規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1/14 08: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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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收受補助款 留意營業稅報繳規定 2023-11-14 01:14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 /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業稅法規定,任何機關團體如有收受政府「補助款」,不能 僅以「補助款」名稱即認定所收取款項無須繳納營業稅,需再自行檢視合約內容及款項性 質,如有應繳納營業稅者,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 南區國稅局解釋,在國內銷售貨物、勞務及進口貨物,本應課徵營業稅。 其中,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但非以營利為目的的機關團體,如有銷售 貨物或勞務,一般僅為營業人,即免徵營業稅。 然而,此類機關團體若受政府單位委託參與辦理行政計畫,且執行成果歸屬政府單位所有 或雙方共有,那麼團體所收的補助款視為銷售貨物或勞務取得的對價,就應依規定報繳營 業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7163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8.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9923045.A.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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