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過戶前解約 可退還契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6天前 (2025/02/17 10:5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房屋過戶前解約 可退還契稅 2025-02-17 00:0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26RmY4 房市示意圖,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買房須報繳契稅,桃園稅務局表示,若買賣雙方因各種因素無法履行契約,並合意解約、 且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可申請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契稅。 稅務局表示,契稅申報義務是基於房屋買賣契約的成立,若買賣雙方因各種因素無法履約 並決定解除,應共同提出書面申請,以確保契稅申報得以順利撤銷。 但若其中一方仍主張契約有效,則屬於民事法律爭議範疇,需由司法機關審理,稅務機關 無法介入判定,因此在未經法院判決或雙方達成共識前,買方無法單方面要求撤銷契稅申 報。 稅務局提醒購屋民眾,若契約確定解除,應儘速與賣方協商並辦理撤銷契稅申報,避免衍 生額外費用。若契稅申報後未能及時撤銷,且未在期限內繳納,每逾三日將按滯納數額加 徵1%滯納金,最高可累計至10%;若逾期30日仍未繳納,案件將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 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521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9760801.A.1CD.html
文章代碼(AID): #1digIX7D (tax)
文章代碼(AID): #1digIX7D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