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租房屋 不得超收電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5/03/06 09: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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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 不得超收電費 2025-03-06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5)日提醒,去年7月已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房東不得再超收電費, 若按度計費,每度不得高於台電當期平均電價;非按度計費,房東不能收取超過該期台電 電費總額,去年7月15日後簽訂的新約適用,房東、房客都要留意。 內政部表示,地政司已訂定查訪計畫,並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市售契約書,確保通路 業者販售的契約書符合新版規定,保障租屋族權益。新版契約規定房東應按台電電價合理 計收電費,此外也要求電費資訊透明,房東應提供電費單資訊,房客也可向台電申請查詢 。 內政部提醒,購買契約書時,可先確認封套或封面是否印有「113年最新版」字樣,或掃 描封面上QR碼查閱內容。若發現業者仍在販售舊版契約,可向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檢舉,相 關單位將負責查核並要求下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8859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1225982.A.3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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