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派員海外出差 薪資須扣繳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5/03/06 09: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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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員海外出差 薪資須扣繳 2025-03-06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Y4L9e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派遣員工前往國外提供技術服務,該員工在此期間所領取 的薪資,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企業必須依法扣繳所得稅,並向國稅局申報,避免 漏報而遭罰。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派遣員工前往國外提供技術服務,該員工在此期間所領取 的薪資,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企業必須依法扣繳所得稅,並向國稅局申報,避免 漏報而遭罰。 國稅局說明,若企業因業務需要,派遣員工前往國外執行工作,這類行為屬於「海外出差 」,即使員工人在國外提供服務,其薪資所得仍視為來自台灣,應依法課稅。 國稅局指出,企業在支付該筆薪資時,應按照規定扣繳所得稅,並於每月10日前繳納國庫 ,且企業還需在次年1月底前,依照規定格式向國稅局申報扣繳明細,以確保遵守稅務規 定。 舉例來說,小明受雇於甲公司,2022年薪資總額為新台幣240萬元,該年2月,甲公司派遣 小明前往荷蘭,為客戶提供機器維修服務,期間共三個月,甲公司換算後,小明在這段時 間的薪資為60萬元,不過,甲公司卻誤以為這筆薪資屬於境外所得,因此未依法辦理扣繳 申報,只針對小明其餘月份薪資180萬元進行扣繳。 經國稅局查核後,認定小明的海外服務屬於「國外出差」,期間薪資仍應計入「中華民國 來源所得」,因此國稅局依《所得稅法》規定,要求甲公司限期補繳應扣未扣稅款,並補 辦扣繳申報,另因甲公司未依規定辦理,還須繳納罰款。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派員至國外提供技術服務,應確認該薪資是否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 得」,並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避免因誤解規定而導致補稅與罰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8858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1225845.A.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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