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相鄰屋打通 可享自住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5/03/07 10:5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相鄰屋打通 可享自住優稅 2025-03-07 00:5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6)日發布解釋令,若相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即使戶籍只設在其中一戶, 只要符合自住條件,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但此情況仍屬兩戶房屋,無法適 用單一自住1%優惠稅率。 「囤房稅2.0」去年7月上路,今年5月開徵。財政部昨日發布解釋令,若房屋所有人或使 用權人(含土地設定地上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擁有相鄰兩間房屋,並將其打通或合 併使用,但僅在其中一戶設立戶籍,只要符合條件,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三大條件包括,第一,無出租或營業用途,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第二,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不超過三戶;第三,房屋須依「戶 數認定辦法」計算,未辦理建物合併者,仍以兩戶計算。 舉例來說,若夫妻各自擁有一戶相鄰房屋,並將兩戶打通使用,雖然戶籍僅設在其中一戶 ,只要符合其他自住條件,仍可適用1.2%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不過此情況仍屬兩戶房屋 ,無法適用單一自住1%優惠稅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913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1316393.A.E1C.html
文章代碼(AID): #1doc4fuS (tax)
文章代碼(AID): #1doc4fu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