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囤房稅2.0課徵 三大備忘錄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5/03/07 11: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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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課徵 三大備忘錄 2025-03-07 01:0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p97j4b 房屋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囤房稅2.0」自去年7月上路,代表今年5月,第一張囤房稅2.0稅單就要來了。財政部提 醒有殼族留意三大重點,包含誰負責繳稅、稅率訂定以及省稅撇步。 首先,如果房屋所有權有移轉,該由誰來負責繳稅?財政部官員表示,自去年7月1日起, 房屋稅計算方式有重大變革,原本按月徵收的房屋稅,改為按年徵收,並以每年2月底的 房屋所有權人作為當年度的納稅人。 https://reurl.cc/46E7OL 簡單來說,每年2月28日或29日當天房屋登記在誰名下,誰就要負責繳納當年度的房屋稅 。 舉例來說,陳先生2025年2月20日與吳小姐簽約,出售一間房屋,若2025年2月28日仍未完 成過戶,房屋登記在陳先生名下,陳先生就要繳納2025年期全部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24 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但若在2月28日前已完成產權登記,那麼吳小姐就成為新的房屋所有權人,得負責繳納 2025年全年房屋稅,因此,房屋買賣時,過戶時間點將直接影響當年度房屋稅繳納人,買 賣雙方應事先協商,以免產生爭議。 其次要注意的是稅率,也是此次修法最大變動之一,各地方政府都已訂定囤房稅率,持有 非自住住家房屋者要留意,多數地方政府對於持有七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稅率就達4.8% 。但各地方稅率、細節各有不同,民眾仍要留意,部分地方政府在稅率設計上有所不同。 另外針對特定房屋,包含誠實報稅的房東、繼承取得共有房屋;或是建商餘屋等類別,適 用稅率也與一般房屋不同。 最後是省稅撇步,囤房稅新制上路後,房屋稅改為按年計徵,訂定變更使用情形申請期限 為每年3月22日(今年遇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也就是說,自2024年7月1日新版房屋稅條 例上路後,民眾必須在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自住房屋,才能適用自住稅率。 適用自住房屋的話,全國在三戶以內可享1.2%稅率,若全國只有一間、單一自住房屋的 話,稅率還可降到1%。財政部表示,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自申報當期可開始適用 ,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開始適用;若稅額增加者,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例如甲君持有A屋供營業使用,該屋自2024年12月變更為自住使用,甲君若於今年3月24日 前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因稅額減少,可自當期(114年期)起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9130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1316862.A.D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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