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稅繳了沒?6月2日前未改自住稅率恐差三倍以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5/05/24 15: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房屋稅繳了沒?6月2日前未改自住稅率恐差三倍以上 2025-05-24 14:1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M3gqxW 財政部今年特別放寬遷入戶籍、申報出租到6月2日截止,將可適用優惠稅率計算房屋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房屋稅繳費期限進入倒數,地方稅務局提醒,2025年房屋稅的繳納與申報截止日都是 6月2日(星期一),這不只是繳費的最後期限,更是申請房屋稅2.0新制優惠稅率的關鍵 時點,無論是自用住宅或出租房屋,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將喪失節稅資格,逾期申請 要等明年才能適用。 今年是房屋稅2.0新制上路首年,若要使用優稅,必須將戶籍遷入,考量許多民眾仍不清 楚新制規定,財政部日前宣布放寬戶籍遷入時間點,只要在6月2日前完成戶籍遷入,且符 合相關條件,就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 甚至,若名下只有一戶且房屋現值低於各縣市制定的標準值,稅率可進一步降為1%,比起 一般3.6%稅率,稅額可節省超過一半。稅務局提醒,若戶籍未在該處登記,即便實際居住 ,也無法享有優惠稅率,提醒納稅人務必檢查是否已完成相關登記及申報程序。 此外,出租房屋也能享有稅率優惠。若租金符合所得稅法或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 理條例》所定標準,並檢附租賃契約影本提出申報,可將原本3.2%至4.8%的稅率降至最低 1.5%,無論是個人出租達一定標準,或是委由合法租賃業者管理、包租的情況,只要在6 月2日前完成申報,都能大幅減輕稅負。 若錯過6月2日,雖然透過超商、ATM、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或信用卡等管道,仍可 在6月5日前完成繳納,但這段期間雖不會加徵滯納金,仍被視為逾期繳納,且可能影響後 續申報資格。 6月6日以後補繳者,將被依規定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收1%,最高達應繳稅額10%;若逾 期超過30日,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風險不容小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6199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8072074.A.316.html
文章代碼(AID): #1eCNQACM (tax)
文章代碼(AID): #1eCNQACM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