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房屋後別漏掉這件事! 錯過等於浪費一年自住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小時前 (2026/04/24 11: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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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後別漏掉這件事! 錯過等於浪費一年自住優稅 2026-04-24 09:0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8yxdlf 繼承來的房子,房屋稅自住優稅不會自動延用,要再主動申辦才適用。記者葉德正/攝影 房屋透過繼承取得後,並不會自動延續原本的自住優惠,民眾必須重新申請,經核准後才 能繼續適用較低稅率。屏東財稅局提醒,許多民眾以為繼承後優惠會自動沿用,實際上只 要房屋所有權人變更,就要重新申報,否則將改按一般稅率課徵,稅負可能增加。 財稅局說明,房屋因繼承辦理移轉後,納稅義務人已經變更,自住條件也需重新認定。因 此,新取得房屋的繼承人,若符合自住使用規定,應主動向稅捐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後 ,才能繼續適用自住用較低稅率。 進一步來看,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包括房屋未出租、未作營業使 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已完成戶籍登記;以及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 女全國合計持有自住房屋不得超過三戶。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合,就無法適用自住優惠。 財稅局也提醒,符合條件但尚未申報的民眾,務必留意申報期限,原則上須在房屋稅開徵 40日前完成申請,今年為3月22日(如遇假日順延),若在期限內完成申報,當年度即可 適用自住稅率;但若逾期申報,則只能從次一年度開始適用,等於白白多繳一年的稅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614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7000075.A.E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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