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爭祖厝鬧上法院!姑姑喊「從小住到大」仍敗訴 孫輩靠這關鍵拿到房子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小時前 (2026/07/14 19:1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爭祖厝鬧上法院!姑姑喊「從小住到大」仍敗訴 孫輩靠這關鍵拿到房子 2026-07-14 16:0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bqzla 在一起家族祖厝分割案中,三名姑姑稱「祖厝是從小長大的地方」,希望改由她們取得, 最後判決卻由兩名孫子共同取得。圖/AI生成 祖厝該歸誰,不是持分多就一定能拿到。在一起家族祖厝分割案中,法院除了比較各繼承 人的持分,更進一步檢視誰與祖厝有較深的生活及情感連結,甚至將祖母生前立下的公證 遺囑納入考量,最後判決祖厝及土地由兩名孫子共同取得,並補償其他三名姑姑共約538 萬元。 這起爭議房屋是一棟已有超過50年屋齡的五層樓建物,由多名家族成員共同繼承,因共有 人始終無法就如何分割達成共識,兩名晚輩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主張由他們共同 取得祖厝,再依鑑價結果補償其他共有人。 不過,三名姑姑則認為,祖厝是自己從小成長的地方,對房屋有深厚情感,希望改由她們 取得;若法院不採納,也應公開拍賣後再分配價金。 法院審理認為,共有房屋如何分割,不能只看持分比例,而是要綜合考量共有人的實際使 用情形、生活依存關係、情感連結、經濟利益及整體公平性。 法院並未直接採信三名姑姑所稱「祖厝是從小長大的地方」。法官查閱資料發現,該房屋 自1965年才開始課徵房屋稅,而三名姑姑出生年份均早於1965年,因此她們是否真的自幼 居住於這棟房屋,「尚非無疑」。再加上三人婚後都已搬離祖厝超過20年,目前既未設籍 ,也沒有實際居住,法院認為,她們與祖厝的情感依存關係已相對有限。 反觀兩名晚輩,自幼在祖厝生活約17、18年,直到成年後才遷出戶籍,其中一人近年還將 戶籍遷回祖厝。更重要的是,兩人的母親目前仍住在祖厝,兩人放假時也會返家陪伴母親 。法院因此認定,不論是生活上的依存關係,或對祖厝的情感連結,都比其他共有人更深 。 除了實際居住情形外,祖母生前的意願也成為法院的重要考量。判決指出,祖母生前曾辦 理公證遺囑,提到考量贈與稅負及避免子孫日後發生爭產,希望將祖厝留給兩名晚輩。雖 然祖母過世後,全體繼承人曾重新簽署遺產分割協議,並未完全依照遺囑分配,但法院認 為,仍可看出祖母希望由兩名晚輩承接祖厝的意思,因此將此作為裁判分割的重要參考。 法院也指出,若採公開拍賣方式分割,兩名晚輩未必能順利買回祖厝,屆時母親的居住環 境可能受到影響,一家人返家團聚、共享天倫之樂的生活方式也將改變;反觀三名姑姑即 使未取得祖厝,對目前生活影響相對較小。因此,將祖厝原物分配給兩名晚輩,再依鑑價 結果以金錢補償其他共有人,更符合公平原則。 最後,法院判決祖厝及土地由兩名晚輩共同取得,兩人各須補償三名姑姑約269萬元,合 計補償金約53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272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4027926.A.224.html
文章代碼(AID): #1gLXiM8a (tax)
文章代碼(AID): #1gLXiM8a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