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解約調解書 免印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7/23 09: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房地解約調解書 免印花稅 2026-07-23 01:1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房屋或土地買賣完成過戶後,若雙方因故解除契約,並透過調解恢復 所有權,調解委員會所出具的調解書並非印花稅課稅憑證,因此不用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典賣、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不動產所立契據,只要是 作為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憑證,都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按契約金額千分之1貼用印 花稅票,由立約或立據人負責繳納。 不過若不動產已完成過戶,雙方事後因故決定解約,並經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成立,同意將房屋或土地恢復登記返還原所有權人,再持調解委員會出具的調解書,向地 政機關辦理塗銷原買賣登記,該調解書性質並非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移轉所有權的契據, 而是作為解除契約及返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不屬印花稅課徵範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448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4770456.A.30F.html
文章代碼(AID): #1gOM-OCF (tax)
文章代碼(AID): #1gOM-OCF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