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別學大老婆的復仇!遺贈稅修法增訂「溯及適用條款」已刪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7小時前 (2026/07/30 18: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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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學大老婆的復仇!遺贈稅修法增訂「溯及適用條款」 2026-07-30 13:41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ek9re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前後對比。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30日拍板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6條增訂第五項「 溯及適用條款」,避免修法完成前,被繼承人配偶學習模仿藉拋棄繼承,規避擬制遺產稅 額。財政部次長陳勇勝表示,該項修正是為了避免民眾規避新制,所以擬定了防堵機制, 保障課稅公平。 憲法法庭真實案例中,陳男除元配、婚生子女外,還有一名年僅6歲的私生女。陳男去世 前一年,將市價3億元股票贈與元配;因元配與親生子女拋棄繼承,依照現行法規,遺產 稅5,700萬元重擔全落在私生女身上,外界稱「大老婆的復仇」。 憲法法庭認為,該案對私生女童形成「稅務絞殺」,判決遺贈稅法「部分違憲」。為防止 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財政部修訂此次「大老婆條款」。另修正條文第6條增訂第五項規定 ,條文施行前發生死亡事實之案件,被繼承人之配偶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者,仍需繳該 項「擬制遺產稅」。 財政部賦稅署長樓美鐘說明,修法後明定「擬制遺產」部分的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 人」,其應納稅額,將按擬制遺產占遺產總額之比例計算。並且未來稽徵機關將開立「兩 張稅單」,分別發給受贈人與全體繼承人,使稅負分配更加明確合理。 她舉例,一家四口,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5,000萬元(包含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的擬 制遺產1,000萬元,以及其他遺產4,000萬元)。修法後,配偶受贈之1,000萬元的納稅義 務人即為該配偶(受贈人),須按比例負擔40萬元的遺產稅;其餘4,000萬元的遺產,則 由所有繼承人共同負擔160萬元稅額。 樓美鐘表示,修法後,配偶受贈之擬制遺產,在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 ,將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一併計入。此項修正將實質提高該項扣除額,進而降低 整體應納稅額,屬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調整。 樓美鐘提到,為減輕民眾繳稅困難,第30條條文刪除申請分期繳納的「應納稅額金額限制 」。未來無論稅額多寡,納稅義務人只要確有現金繳納困難,皆可申請分期繳稅。同時, 為達便民與法規一致性,分期繳納之利息計算標準,將比照《稅捐稽徵法》規定,按各年 度1月1日之利率為準。 至於修法後的受惠人數,陳勇勝表示,遺產稅屬「機會稅」,因此受惠人數與金額,將隨 每年度實際發生之繼承案件而有所變動。整體修法方向皆以保障民眾財產權益、建構公平 合理之稅制為最終目標。 https://pse.is/9ek9w9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前後對比。圖/行政院提供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604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3.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5408953.A.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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