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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房屋實際價格...公告現值...贈與稅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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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再次修正一些想法上的漏洞,非常感謝hippotsai版友在法規條款上的指導。. 我不會因為之前寫得有漏洞就急著刪去,. 而是會括起來然後再次寫下較為正確之想法,若依然有不足之處。. 望請指教,謝謝大家。. 之前一直沒看很仔細. 以H版友的方法. 這房子是孩子自己去買的 而且是自行借貸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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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A 兄提出的是個好問題, 我寫的情形一的確會有這個問題.. 從這裡引起的問題是: 5 條 4 款沒有像 3 款有後段關於不動產的規定,. 所以如果是 5 條 4 款的情形, 而且購買的財產是不動產,. 那麼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要用市價或是用法定價格?. 5 條 4 款未規範不動產, 是有意的漏
(還有10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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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沒有模糊空間的. 因為我與另一位版友所說的方法. 就是母親先購買下這間房子(自己出700萬+貸300萬). 當然是登計在母親名下. 然後當年度贈與給孩子且一並將貸款也轉移給孩子. 因此母親的贈與就是公告市值的300萬減去轉移後的300萬借貸. 因此當年度是是沒有贈與淨值的. 這是合法的節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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