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實際價格...公告現值...贈與稅 XD
※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重要的是
: 1.母親戶頭減少700萬
: 2.原po多了300萬房屋貸款及一棟房子
: 房子市價1000萬 公告現值300萬
: 那麼國稅局認定的是
: 1.母親買一棟公告現值300萬的房子及300萬的房貸贈與給兒子
: 贈與淨值=>0
: 2.母親贈與700萬的現金給兒子 兒子再貸款買房子
: 贈與淨值=>700萬
: 這房子及房貸未曾登記在母親名下 因此有模糊的空間
: 只是不知道實務上是否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
其實是沒有模糊空間的
因為我與另一位版友所說的方法
就是母親先購買下這間房子(自己出700萬+貸300萬)
當然是登計在母親名下
然後當年度贈與給孩子且一並將貸款也轉移給孩子
因此母親的贈與就是公告市值的300萬減去轉移後的300萬借貸
因此當年度是是沒有贈與淨值的
這是合法的節稅方法
以下po一篇我在yahoo看過的新聞可以讓大家更加清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1/52/e5wv.html
這篇文章就是用上面所說的方法 不過那些大戶不像我們一般百姓
以可以都不用繳贈與稅為目標
他們是以能繳最少來思維的
當然該繳的契稅等 還是少不了的
但買的當年又馬上贈與給孩子 似乎是不用土增稅的
(這又是之前看過的文章 不過一時找不到 好像是而因為還沒增值所以沒有土增稅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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