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實際價格...公告現值...贈與稅 XD

看板tax (稅板)作者 (^_^)時間19年前 (2007/06/05 22:25),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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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 1.母親戶頭減少700萬 2.原po多了300萬房屋貸款及一棟房子 房子市價1000萬 公告現值300萬 那麼國稅局認定的是 1.母親買一棟公告現值300萬的房子及300萬的房貸贈與給兒子 贈與淨值=>0 2.母親贈與700萬的現金給兒子 兒子再貸款買房子 贈與淨值=>700萬 這房子及房貸未曾登記在母親名下 因此有模糊的空間 只是不知道實務上是否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5.53

06/05 22:37, , 1F
倘若房子及房貸未曾登記在母親名下則按2贈與700萬核課
06/05 22:37, 1F

06/05 22:39, , 2F
沒有模糊的空間
06/05 22:39, 2F

06/05 23:05, , 3F
就如同樓上說的 若不曾登記在母親名下 那就真的是贈與700萬
06/05 23:05, 3F

06/05 23:06, , 4F
所以最理想就是房子的所有者為:賣方->母親->孩子
06/05 23:0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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