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開服飾店怎麼拆帳?
※ 引述《xiaotiantian (小甜甜)》之銘言:
: 大家好!我叫小甜,第一次準備踏入服裝行業,有很多問題都不瞭解,想請教一下各位
姑且假設"小甜"這個名字含有關鍵字的意義,
不然好像回的很沒勁兒..(笑)
: 我是跟一個朋友合夥開店,她是出資金的大股東,而我沒什麼資金.所以我在考慮是否入股,
: 還是說我只做經營者,她做金主就好.因為資金對她來說不差我這份,重點是要我經營,
: 店面也是她的.所以不太清楚的問題有幾點:
有版友提到一個重點,
我也覺得這你自己要特別注意。
1.她出資金,而且不缺妳這份資金
2.店面是她的
3.重點是要你經營
從這三個點可以合理推斷,
這位大股東應該是:
a.服飾業的新手老闆,完全沒經驗 or 經驗非常少
b.她自己有其他事業(包括服飾業)在經營,無法分身經營這個新的服飾店
如果是a情況下的金主,
非常有可能只是把你當成打頭陣的跳板,
一旦她摸清楚你的經營方式與上下游關係,
大概就會請你走人了。
如果是b類的金主,
大概就沒有甚麼理由在服飾店賺錢後又把你趕走,
因為她就是信任你,也缺一個人手去管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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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情況下,如果妳也能成為擁有股份的股東,
對你而言是比較有保障的。
成為股東又有兩種情況可以說:
1.妳有出資
優點是,這種情況下,合約載明利潤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即可,
這是最沒有爭議的方式。
而你也同時享有金主應該享有的一切權利,
這點無庸置疑。
缺點是,妳也要一併承受服飾店可能虧損或倒閉的風險,
而且,萬一你們磨合不來,甚至是鬧翻了,
妳要退股而她不願意把錢給妳,那又會是另外一層問題。
2.妳沒出資
沒出資大概就不屬於正式的股東,
不過如果金主覺得ok,
你們就在合約上載明你可以分服飾店利潤的幾成,
這變相來說有點像是分紅而已,
但至少有個基本合約保障,你也能夠享受到你努力幫店賺錢的成果。
好處是不用出錢就能分享利潤,
這代表妳沒有風險。
缺點嘛
大概就是會比妳有出資要拿到的比例要少一點吧,
被踢出去之後也無法享受分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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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b情況下,
既然她就是要仰賴妳幫她賺錢,
我想不管你有沒有出資,
基本上都比較不用擔心她只是利用你打頭陣,
保障也比較高。
這時候要不要當股東我覺得必要性又比上面的情況小很多,
但基本上只要能確認你有分紅的待遇,
以及你所能接受的分紅比例,
是否成為股東我認為不是很重要。
畢竟,如果你真的這麼有能力,
能幫她賺大錢,自然也能幫你自己賺大錢,
我想她留妳都來不及,
因為那時候你自己也有資金,
不管是再找人合作,或者是自己開店,都綽綽有餘。
: 1.假如我的資金比例還不到她的五分之一的話我有必要入股嗎? 這樣拆帳是否比較複雜.
入股的必要性,
我想上面應該有給妳一些方向參考。
: 2.我入股加上經營,這兩個怎麼去計算大家的紅利分配比較合理?
長久以來的說法:
經營歸經營,分紅歸分紅
你做事就是領薪水,
薪水領多少跟分紅不要扯上關係,
而是跟妳在服飾店做甚麼層級的工作有關係。
店長就要有店長的待遇,
小妹就是小妹的待遇,
簡單明瞭。
至於分紅,就是看你們怎麼談了。
: 3.讓她當金主,我做個簡單的經營者.這樣利益衝突上是否比較小一點?
正好相反。
財務學第一章就是專門在談代理問題,
如果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時候,
代理問題才是層出不窮的時候。
講白話就是,如果你完全沒出資,
卻擁有公司的經營權利,
反而是金主(所有權者)要怕妳耍小花樣。
因為人都你找的,
帳也是你做的,
廠商也是你談的,
妳怎麼玩實際上金主很難立刻發現有沒有問題,
很有可能三個月後金主準備去看看服飾店,
沒想到妳早就已經捲款落跑。
反過來說,如果妳自己同時是所有權者也是經營權者,
妳大概沒甚麼動機或理由去掏空自己的服飾店,
或者做假帳給...給阿飄看。
: 4.純當經營者該如何去跟我的金主(老闆)討論薪資結構比較合適,像業務的方式按業績
: 抽成計算? 那麼多少提成較為合理? 我問她,她也沒個概念
純粹當經營者的話,
就看你們怎麼談了。
這等於是一個公司要找CEO,
既然她這麼倚重妳,
我想你應該還是有一些條件足以讓她非要你不可,
這樣的話,先想想金主要你甚麼條件,
妳又有甚麼籌碼可以談,這樣比較務實。
一般來說,
我會建議是底薪+成交獎金+店利潤 三方面。
底薪+成交獎金,
大概是一般服務業可能採行的方式,
這部分就是屬於員工的薪資結構。
店利潤的享有,
如果你是股東,就依照出資比例去分配;
如果妳不是股東,就看金主願意讓妳抽成多少摟。
數字沒有一定的,
就看你的談判功力了。
: 5.因為現階段我正在準備一些開店的計畫和資料,以及尋找優質貨源,和廠商聯繫.那這些
: 金錢,時間,精力的投入是否也該考慮在抽成的條件內加分?
我不懂這些為什麼會是抽成的條件,
如果我是金主,要找你當我的CEO,
我會認為這一切事情本來就是你的份內事,
不太應該會成為妳跟我談薪水的條件。
我找你當我的CEO,
就是要你幫我把這些管理面的問題整合完畢,
如果我能做就不需要找你。
也正因為可能我不能做,或做的沒妳好,
才會要你,妳也才有值得我找你合作的必要性。
: 感謝各位好心人的幫助!謝謝!!!
國內外的大公司,
如果是參照美國一切企業的做法,
大概都視董事會會給予CEO一些目標,
如果有達成目標,就給予多少紅利或獎金或股票選擇權等..
你們要不要這樣玩我沒意見,
但如果老闆問你一句:
我為什麼要給妳這些好的條件?
我想妳就必須告訴老闆你能為她做甚麼,
更理想的是你可以提出來這間服飾店的計畫,
最好是營收目標與開店後半年至一年的業績目標,
這可能是比較具體而且強而有力的談判方式。
大概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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