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又是勞健保問題
勞保的部分不用考慮.如果一定要保.的確可以投保在相關工會
至於健保.在公司沒有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之前.可以投保在相關工會
然而.一旦公司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時.
1.負責人會被強制轉入公司投保.
2.負責人可能會被追繳「自成立日起的費差」
如果負責人投保的工會與公司性質不同.可以主張公司只是兼職.並舉證「正職的工作
時間長於兼職的工作時間」這樣子有機會逃過費差的追繳
股東並無強制投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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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47.67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67 (03/02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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