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又是勞健保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ㄉㄊ)時間14年前 (2012/03/02 0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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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的部分不用考慮.如果一定要保.的確可以投保在相關工會 至於健保.在公司沒有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之前.可以投保在相關工會 然而.一旦公司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時. 1.負責人會被強制轉入公司投保. 2.負責人可能會被追繳「自成立日起的費差」 如果負責人投保的工會與公司性質不同.可以主張公司只是兼職.並舉證「正職的工作 時間長於兼職的工作時間」這樣子有機會逃過費差的追繳 股東並無強制投保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7.67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67 (03/02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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