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一個月二十萬的課!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愛許炎炎老公ㄉ欣)時間12年前 (2013/08/05 14: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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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大大您在自找麻煩.... 我隔人覺得做生意的本質還是在於"本業賺不賺錢" 當然一開始就應該設定租金全歸為自己的營業成本 18萬的租金 一開始評估為太高的話 就不應該租在那個地方 不能想說 分隔其他空間後 轉租給其他人 當個小二房東 還可以小賺一筆... 因為這樣做 要考慮的事情還有更多 光"何不合法規" 就夠頭大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126.70
文章代碼(AID): #1H_q5bxr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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