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夥失敗如何結束?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ㄉㄊ)時間12年前 (2013/12/15 02:53), 編輯推噓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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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舊聞重提。近來還有好幾位私信來問「怎麼回事」希望我分享經驗,礙於我 少有很長的連續時間PO文回信,我就乾脆回覆自己文章,簡單回應。 Q1:創業這麼難?環境這麼差? A: 我想沒有啦。環境再差也是有人賺錢,我賠錢事因為資方集體決策混亂,不是說創 業一定會死。夕陽產業也是有人可以做到賺錢(舉例:農業)。 但是一般創業多要歷 經打底的階段,不能期待短時間內轉虧為盈或是賺回股本。 (少數賺時機財的成功 案例大多經過精準謀畫,不是創業者玩的。) 像美廉社,今年終於轉虧為盈,已是 創立的第七年了。 Q2:你這個合夥順利解散了嗎? A: 解散不了。B跟C先是反悔說要撐下去,C就先匯了11月的週轉金攤分額給我,隔兩 天 B(11/17)對我提出無法實現的條件:(他的前兩期攤分額一直欠著) 「要百分百保證103/01/01開始轉虧為盈、不能再有資金缺口,不能有任何誤差」。 否則他就不要再拿錢出來。我說只能減薪了,B不願意談減薪。很好,每年11月到翌 年2月是固定淡季,要我立馬在淡季打消5萬虧損又不准我談減薪,就是不用談了。 一如前文所寫,沒有每一位合夥人的同意,合夥解散不了。B跟C應該很清楚,我被 逼上絕路(帳戶曾經只有2位數餘額)。他們可能怕被追討,所以完全不再連絡。自然 也沒有可能談什麼解散。我也想通了,解散不了就算了。撐得過去,算員工運氣好; 撐不過這個淡季,我也已經對員工仁至義盡了。 Q3:還不結束嗎?為何不一走了之? A: 所有人都叫我丟下員工一走了之,除了我的家人。我們家的人從不願意為了自己 的私利去拋棄別人。所以我沒有辦法這樣做。如果問我,那錢怎麼辦?先感謝員工, 11/17確定B跟C的態度後,我當天分批招集員工誠實說明我已經墊支到無可再墊,一 週後正式發布減薪方案。另外感謝銀行再借我錢,應該可以支應到明年春天。(除非 應收帳款再出差錯)。 Q4:到底虧錢的原因是什麼? A: 其實我的業績與實際營收比以前好。為展店而籌措的人力吃掉盈餘。應收帳款掉漆 形成虧損,展店一直拖延造成不斷過度支出,展店後B與C又反悔、耗掉我的現金。 所以,環境因素(應收帳款)還不算主因,我識人不明才是主因。 原本B應該在一年前也離開原工作來主持展店,拖到去年底他才說他不願意來這個 區域,後來乾脆說他要在他家旁邊自己開店。我只好調整計劃變成另外培訓店長。 結果展店後B與C說:「因為沒有新店可以在兩年內有盈餘,所以你要保證立刻有盈餘 ,否則我們不要投入後期資金」。8月要求我把新店關掉,徒然耗掉我幾十萬現金。 6月開始我努力要打消虧損,從8月7~8萬虧損已經減少到10月的4~5萬。隔兩個月 他們兩人就決定立即抽手。 Q5:有沒有什麼經驗可以跟大家分享? A: 有吧,不要跟任何人合夥,除非你能用十足的具體擔保綁住合夥人來履約。 談得來、想法相同,那是假象。你會很難想像有人可以當面否認他承諾過什麼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7.192

12/15 10:36, , 1F
順我者生 逆我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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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45, , 2F
有點好奇.您向銀行借貸,用的是公司名義還是個人名義,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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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46, , 3F
名義,其它股東知道嗎?若個人名義,那公司開始賺錢時,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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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47, , 4F
名義的無款他們會還嗎?開公司這樣久第一次聽到有股東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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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48, , 5F
經營,又不準清算,然後不想經營的股東還去借款撐下去?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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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49, , 6F
司的後續我非常不看好,光是賺錢就有的吵了(借錢算不算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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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50, , 7F
建議不要然他們變成借款人,退出股份慢慢還或將銀行借款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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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50, , 8F
增資.加大您的股份,不然就退出經營,和讓另二位股東當實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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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51, , 9F
責人,否則以您們目前運作方式,明年第一季,又會有一篇公司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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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0:51, , 10F
架文出現
12/15 10:51, 10F
不好意思.當初認為只是小店.並沒有設立公司.只是用合夥合約規範大家的行為.相關權利 大多掌握在我手上.我也非不想經營.而是現金墊光光、欠一屁股債的時候很絕望. 再者.不會有以後啦.他們都避不連絡、不顧我死活.還談什麼以後.

12/15 12:16, , 11F
其實要有經驗:股東開會要有議程和會議記錄(加與會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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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17, , 12F
股東/公司退場應該在一開始就明訂(如仍有意經營的,可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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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17, , 13F
它想退出股資金一定成數轉成公司債權,諸如此類)在章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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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18, , 14F
家簽名劃押再來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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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段實在是字字珠璣

12/15 12:29, , 15F
會有這種情況,通常是公司虧損了,所以可以直接用淨值持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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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29, , 16F
債權,若連淨值都負了還有人想撐,那就是用本來清算還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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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30, , 17F
的錢(稅,資遣費等)做為債權,這樣對想跳船的股東應該很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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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30, , 18F
義盡了,剩下的就交給仍有心經營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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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31, , 19F
不要用正規手段 那是防君子的 動用黑暗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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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34, , 20F
轉成債權是由公司負債而非股東,若最後還是清算了,股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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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34, , 21F
額外增加非後續股金的支出
12/15 12:34, 21F

12/15 12:45, , 22F
純噓B大的方式,別吧 薪水版那種歪理帶進這些討論好嗎
12/15 12:45, 22F

12/15 12:54, , 23F
什麼薪水板? 我常在股板好嗎? 退出方案本來就要講好,大家
12/15 12:54, 23F

12/15 12:55, , 24F
合意(要事前就合意),不然你提個建議給後續想合作開有限公
12/15 12:55, 24F

12/15 12:55, , 25F
司的.有建設性我給你推,不要只會噓,這沒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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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56, , 26F
我說的是BossSB 並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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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57, , 27F
sorry, 誤會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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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3:42, , 28F
推分享 Q Q
12/15 13:42, 28F
不好意思.當初認為只是小店.並沒有設立公司.只是用合夥合約規範大家的行為.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92 (12/15 17:04) 後來看到這篇文章,心有戚戚焉 http://mrjamie.cc/2011/07/09/mythbuster-failure/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92 (12/18 01:24) 補充什麼叫做「資方集體決策混亂」: 1.某耗材供應商業務洽談新年度供應合約: 原本的供應商已合作多年(是國內一線廠商,供貨穩定、配送迅速,從我們接手之前 就是長期供應商),知道我們經營困難,開出新條件: 原本:100萬切口合約,定價65折,分12期支票,每月一張。 新約:100萬切口合約,定價65折,分18期支票,每月一張。←等於沒有提前付款 這個條件轉知給B與C知道之後,不置可否,簽約前我明確再次告知B與C,答以「你 決定就好」。等到翻臉的時候,B竟然來跟我說「為什麼不用OO廠的?不用簽約,牌 價5折而已」。先不論「相似品項是否真的比較便宜」、公認的品質落差,等我簽完 約、18張支票都蓋章繳出去之後,才叫我毀約換供應商。顯然B不在乎商場信譽,也 不考慮提議的可行性。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64 (12/25 11:57)
文章代碼(AID): #1IhAazXz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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