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各位有收到辭呈了嗎?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卡馬請出來面對!!)時間12年前 (2014/02/18 10:25),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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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 他只是兼職 十天算客氣了 難道要給三十天做交接? 這表示他的工作很重要 重要到人很難找 事情很難交接 且. 他還沒給你做年假折抵 公司在做人力調度的時候早就知道會有哪些狀況 況且 景氣不好 公司沒辦法給員工任何的福利 你認為 員工還要對公司多好? 都減薪了? 再不溜 等裁員嗎? 有人說 圈子很小 碰的到! 那是對大公司才有用 人家去面試的時候, 問他你為什麼要離職 "因為前公司減薪 快不行了" 你認為 公司還會去打電話嗎? 如果這個員工不錯, 值得, 公司不會去打電話問看看 我做了十幾年 也從來沒打過電話 從他寫的資料, 工作年資 待的時間 離職原因 再比對原公司在產業的風評 如果原公司不錯, 他離職找工作 如果不是個人因素 (距離) 那可能就是他在裡面待得不好 沒發展 這要考慮看看 如果是原公司都快倒了, 最近新聞才說放無薪假 那人跑出來就有可能是裡面準備鳥獸散了 有能力的早先一步出去找工作 公司好好充實自己的體質 給多少錢做多少事情 外面工作很多, 給這麼一點 只能找猴子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今天是過年後第二週,喝完春酒、玩過摸彩,我就收到一分辭呈了。 : 本來這事業做的不好,減薪時也跟大家說「找得到更好工作,我會祝福你」。 : 這位員工我也相信有能耐換個地點換個更高價位的工作,也不是氣他離職。 : 這位算是兼職,所以我也沒有用獎金綁人。 : 但是,他提出來的離職時間是月底。也就是10天後。竟然跟我說一句: : 「這樣你應該來得及找人。」 : 原來,你還知道我得找人遞補喔? : 過去幾位離職員工,只有一位是29天前提出,最短的是7天。 : 所以每次聽到有人講勞基法是啥惡法,都不保護勞工什麼的。我只想說:「那也沒有 : 保護資方啊!」離職預告期資方不遵守就要補給薪資,勞方不遵守只有...啥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40.136 ※ 編輯: chengcti 來自: 36.231.40.136 (02/18 10:26)

02/18 12:09, , 1F
我自己以前的工作經驗中,其實會打電話去前公司的人
02/18 12:09, 1F

02/18 12:09, , 2F
真的是少數中的極少數,我只遇過一次而已
02/18 12:09, 2F

02/18 12:30, , 3F
中肯
02/18 12:30, 3F

02/18 13:26, , 4F
好文章。
02/18 13:26, 4F

02/18 16:27, , 5F
大家都知道打過去問沒好話啦
02/18 16:27, 5F

02/18 21:39, , 6F
勞方觀點
02/18 21:39, 6F

02/18 21:40, , 7F
這種回法請到tech_job或salary板會很多人呼應
02/18 21:4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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