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工廠2代在東莞的創業經歷-4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徵聯邦跟匯豐行員)時間10年前 (2016/02/04 15:40), 10年前編輯推噓21(21043)
留言6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9 (看更多)
有人推文說 分享經驗也可以酸 我不確定是不是說我 但忍不住回文一下 老實說 樓主一路走來的路程我是十分佩服的 有想法 能實踐 有毅力 這些我都很缺 從創業者的角度實在是值得借鑑 我也不care什麼富爸爸 就算有個富爸爸,樓主也花了相當多的努力了 有時候,找得到資源也是實力的一部分 當出推文只是因為讀到這篇後,覺得老東家有點雖 大家也許有不同意見,也許這行就是這樣,我也虛心接受 1.老東家盡心教你 2.老東家沒做對不起你的事 樓主說規格就那樣,所以老東家沒教也做得出來? 如果是我道歉 再來,客戶吃不起貴的簡餐,所以想吃便宜的 不好意思,本人目前也從事sales相關行業,老闆的想法是,我請你,就是希望你發揮你 的? 還有,也許我不清楚樓主這行的生態,但我這行的話,被原公司發現可能得要上法院了 最後,我還是很佩服樓主的,一點想法抒發一下,不好意思,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4.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54571647.A.85D.html

02/04 15:58, , 1F
樓主競業的行為,在台灣就要被告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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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11, , 2F
K大的角度很合理合法,只不過這世代可以起家的人,都是「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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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11, , 3F
養老鼠咬布袋的概念,這就是對岸的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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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12, , 4F
走偏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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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17, , 5F
樓上J大的說法我不能苟同,抹煞創業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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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做的跟老東家是一樣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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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第四頁:我曉得這是我的機會,我主動私下提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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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紹新的"供應商",可以滿足對方的期望=>結果是自己家的工廠
※ 編輯: killinglove (39.10.14.82), 02/04/2016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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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東家年紀都能當他爸了,是我會和老闆多學一陣子,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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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取得老闆祝福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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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只適合領頭 給他代工我會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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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狼性) 是目前大陸的主流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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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8:09, , 13F
上班學的專業就那些,要創業本來就是找自己熟悉的事情做呀
02/04 18:09, 13F

02/04 23:25, , 14F
學專業沒問題 但從原公司挖走潛在客戶就不太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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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k大, 不過原po是在大陸創業, 只要符合大陸的法律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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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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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層面就留給各人自己判斷吧,原po肯分享經驗還是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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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原po一個建議,從你求學歷程(考上藥師,預官,南加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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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懂得取巧的人, 但談不上是真聰明, 踏實的人也未必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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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創初期取巧可以殺出一片天,站穩腳步後要注意角色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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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文章阿 量太小老東家不接 這種機會不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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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家取巧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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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道 取巧 這種詞都出來了 是有多酸 好像原po殺了老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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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機會然後有能力把握機會 這就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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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家裡也在廈門貿易商 台灣也有廠 看過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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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原po的強啦 我朋友去德國參展都公司出 還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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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歐十幾天 報公司帳 多爽 台南永康這一帶一堆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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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開Audi S5 A5 帶馬子出去到處遊山玩水車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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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部某XX小開也是開Audi 夜夜流連俄羅斯溫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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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廣州是去當皇上 原po拼得跟狗一樣 誰才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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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有沒有看文章啊,白天領人薪水,同時晚上挖人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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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把權放給他,把技術知識教給他,結果人看到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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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客人帶回自己家的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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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家裡給了那麼多資源和協助,文中卻不停的強調是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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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盡辦法來擺脫爸爸協助很多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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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東家的公司政策規定ODM得首單10K" 看得懂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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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事業很成功沒錯,我很佩服,只是手法我沒辦法認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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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有資源也要會用有啥好酸 這麼在意名詞 創業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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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願意買單 老東家沒告 不知道在喊燒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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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原PO不敢讓他老闆知道?偷偷摸摸搶客戶,被告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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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說很感謝老闆把他當接班人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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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第四篇就搶客人了XD 真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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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就是要利用原公司資源 越強的人越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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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差異就是優良員工跟老闆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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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要怎麼利用沒問題 但在職時就不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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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過不少業務員.他們供貨有最小出貨量.但是我生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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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可能跑不動的產品不可能一次大量訂.但是這些業務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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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替我想辦法調貨.例如規定要一箱20罐才出貨.他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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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5罐給我.當然我知道有些只是行銷技巧.但是業務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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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在可能範圍內儘量替東家爭取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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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沒針對誰.但是對於挖東家牆角再自立門戶的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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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有狼性競爭力的話.我會怕他把狼性用在我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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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規格品質與保固我就不敢大意.沒有十足擔保的話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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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輕信.畢竟銷售出去就是算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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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先生抓不到重點,多說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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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是羨慕妒忌酸人用道德來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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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替公司想就ㄧ輩子打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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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想沒什麼不對,只是當你領這間公司的薪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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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又沒對不起你,這樣也對我也就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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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50, , 60F
原文為什麼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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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的話好像要看競業條款有沒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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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是離職後,在職搶單自己做是背信,刑法342,未遂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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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7:54, , 63F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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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2:44, , 64F
M兄別那麼口不擇言,您認識我的話就會收回打工那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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