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休假例假之新法案
半年後夢想確定成真了...(最後條文請見 http://udn.com/news/story/9636/2153038 )
想知道各位小規模事業的老闆如何因應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9636/1792181
: 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再加碼」
: 出勤前二個小時為「1+1+0.33」: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33加成
: 第三小時起為「1+1+0.66」: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66加成
: 例假日的算法 (非此新聞內容)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
: 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
: 給予勞工補休。(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 →若補休換錢就是三倍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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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17.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81072620.A.3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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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我是想問大家是要1.一律週休二日、見紅就休 (我想這就不用回答了)
2.用超難算公式計算薪水然後維持6天營業日
3.擴充規模、多聘人力輪班
4.縮短營業時間直到合乎規定
5.假日價格加1.5倍
※ 編輯: gentlwind (175.181.117.200), 12/07/2016 09: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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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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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第三項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
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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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 休息日(七天內如果工作到第六天)的當日薪水
所以四小時以內=2小時X(1+1.33)+2小時X(1+1.67)=4.66+ 5.34=10小時時薪
超過四小時 =2小時X(1+1.33)+6小時X(1+1.67)=4.66+16.02=20.68小時時薪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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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2:27,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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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大.如果工作量不變. 少請人=增各人工時..這樣好像比多請人付更多錢喔...
如果你是說訓練寵物來僱店...那就對了
※ 編輯: gentlwind (175.181.117.200), 12/08/2016 0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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