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從大學聯考英文探討高中生學習英文的方法

看板tutor (家教)作者 (Lara)時間18年前 (2006/12/29 03:58),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是一篇我在網路上看到的文章, 如果你也有高中,甚至是高三的學生,可以作為參考。 因為文章中中英文參雜,拉拉在重新整理後仍然沒有讓介面好看一點 >////////< 所以,若是想看清晰一點的版本的話,請按下面的連結: http://www.hchs.hc.edu.tw/ceec/essay-exam/study-method.htm ============================================================================= ◆作者:蔡國樹 ◆ ◆出處:大考中心選才通訊 第78期◆ 去年筆者參與大學聯招英文閱卷,本以為像往年一樣是一項例行性的服務工作, 想不到愈改愈專注、愈有趣,獲益甚多。其關鍵在於此次聯招英文作文題目 "The Difficulties I Have with Learning English" 是個非常有意義的題目。 命題教授用心良苦,似乎有意無意地向全國十三萬高中職畢業生發出問卷調查: 「你學習英語的困難是甚麼?如何解決?效果如何?」這也是英語教學專家一 直在探討研究的主題。只是過去的研究懸留在理論層次,被調查研究的人數有限 ,不夠本土化;而在閱卷中所看到的是全國十三萬考生活生生的親身體驗 ﹣ 他們學習英語遭受到的困難及解決方法。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基於同儕之間的 相互學習 (peer learning) 效果甚大,筆者謹此扼要地將他們學英語的困難、 方法、常犯錯誤的句型,整理出來提供給讀者參考,讓高中生能獲得同儕們如 何學英文的知訊,希望能對全國高中生或學習英語者有所裨益。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有些考生(大約每一百份卷有一、兩張)英文造詣勝過一 般大學生,將主題發揮得淋漓盡致、文法幾無錯誤、上下連貫一氣呵成、組織 架構甚佳;也有些作文,文不對題,文法正確的句子難得一見。筆者所閱過的 兩千份試卷,雖然成績高低不一,但內容上所談到的學習障礙與解決之道卻大 同小異,相信本文的陳述是頗有代表性的。 高中生學習英文的主要困難 學習路上崎嶇難行,從此次聯招作文詳加剖析,可將他們學習過程所遭遇的難 題歸類如下: 一、英文字彙太多無法熟記,以致增加閱讀文章的難度。 二、英文單字不會發音。 三、學了六年英語,仍不敢開口說英語,沒有對象練習,苦無與外籍人士交談的機會。 四、英語聽力程度低,聽不懂英語。 五、英文作文能力差,無法寫出文法正確的句子。 六、對英語無興趣,上課枯燥乏味。 七、考試結果分數低,挫折感大。 八、有少數考生直言:「我不喜歡(恨)英文老師」 解除困難的錦囊妙計 上述學習上的問題,(六)、(七)、(八)牽涉到教學法,考題難易度與師生 互動,因篇幅關係不擬在本文討論。(一)到(五)可歸納為單字與閱讀、發音 、口語表達、聽力與作文。讓我們看看莘莘學子如何突破他們的困境。 (一)單字與閱讀 有些考生曾下決心每天背三十到五十個單字,並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兩個月後 字彙增多,閱讀能力大增。每天背五十個單字,固然精神可嘉,但一星期後很難 持之有恆,除了極少數天資過人記憶力特強者外,很多今天背的單字,明後天就 遺忘,所以不切實際。筆者認為每天背五到十個單字較可行,而且應遵循字彙學 習的兩個基本原則:   (1)單字與句子一起背 (Learn a word in context), 因為死背一個單字      是無用的 (Never learn a word in isolation)。   (2)將所學的單字、詞彙或句子在生活中與同學、家人應用練習。對年輕      人而言應用三次即能銘記在心,記得很久。語言學家把英文字彙分為      應用字彙 (production vocabulary) 與認知字彙 (recognition vocabulary)      -- 以說話應用而言,二、三千字就可應付裕如;但如要閱讀Time 等      雜誌,則須認識一、二萬個字彙。依教育部頒訂課程標準,高中生只      有學過約七千個單字,閱讀英文報章雜誌,當然困難重重,既使大學      生,甚至研究生,都自認閱讀最大的障礙是生字太多。解決之道在於      每日勤背五到十個詞彙,閱讀方面可先選簡易英文故事書      (simplified readers), 再配合國內的英文報紙      (The China Post, Taiwan News, Taipei Times)      -- 因其所報導的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較易了解與引起興趣。如果英文      造詣高,當然也可試讀國外雜誌。 (二)英語發音與口語表達能力 很多考生提及,英語單字不會發音是致命的打擊,也使學習興趣歸零。但他們也 提到學會音標、利用電子字典、配合聽錄音帶,發音問題都可迎刃而解。有關學 了六年英語,仍不敢開口說英語的挫折感,考生的克服之道是儘量用英語與父母 、同學交談,參加教會查經會話班或其他活動 (都市教會有英語崇拜、英語聯誼活動),以擴大與外籍人士交談的機會。要成 功的學會任何一種外語都要經常應用,這是顛撲不破的原則。為增加練習機會, 筆者建議與朋友交談時,可英語與母語混合使用。無對象練習時,也可對自己說 話,或每天對鏡子背一、二段英文做口頭練習,讓所學的辭彙、句子一直再腦海 裡迴盪 (thinking in English)。腦裡有英語句子,開口說話就不難。 (三)英語聽力的加強 如何聽懂英語,考生所提方法包羅萬象,值得借鏡,如每日聽「空中英語」、 ICRT,看適合程度的電視節目 (Discovery 等)。最令筆者感動的是,有的學生借 DVD 錄影帶,連續看十遍 -- 第一遍不看字幕,試聽大意;第二遍看中文字幕; 第三到第五遍看英文字幕並查些單字;第六遍起不看字幕,必要時再打出英文字 幕;最後一遍顯示英文字幕,儘量跟著念。如此反覆練習,聽力與會話能力必會 突飛猛進,值得推薦。 (四)英文作文能力的加強 除聆聽老師指導,注意用字、組織、內容外,有些考生提及寫信、寄電子郵件、 寫日記均用英文寫。筆者在大學教授「英文作文」時,設計出以「提升作文能力 」的日記寫法。學生須每週寫三篇以上,每篇日記分兩部份(第一部份寫當日所 寫的五到十個辭彙或片語,第二部份寫日記時,盡量應用上述一些單字或片語) ,內容可真可假。如此學以致用,效果頗佳,謹此提供給讀者參考。 考生常犯英文錯誤解析 此次閱卷時發現甚多考生寫著 “I have learned English for six years”, 乍看之下來,完成式後加 for 似乎文法正確。事實上用法錯誤,受過高等教育 的英美人士應不會如此寫。正確用法是 “I have been learning English for six years,” “I have studied ( 或 have been studying ) English for six years”。 英文 “ learn” 這個字,Cobuild 字典所下的定義是 “ obtain knowledge or a skill through studying or training”;其完成式 “have learned” 是指已經獲得了某種知識或技能,如 “have learned to speak English”(學會說英語)、 “have learned to swim”(學會游泳)、 “have learned to play the piano”(學會彈鋼琴)。而 “study” 的定義是 “spend time reading, going to classes, etc. in order to learn about a subject”,其重點是花時間學習;”have studied English”僅表示花時間學英 語文的情況,不一定學會,有些人學了六年英語, 還是一句話不會說。既然 “have learned” 指學會而言,無論是學甚麼,都表示一個學習過程的結果, 學習已完成,有一個終點,不可能天天在完成,所以 “have learned ...” 不 能與 “for six years” 並用。而 “have studied English “ 只指學英文現 象,不指學會,當然可與 “for six year” 並用,表示學習過程延續了六年。 至於 “have been learning English for six years,” “have been studying English for six years” 都表示學習還在進行,語意上毫無問題。著名語言學家 Randolph Quirk, Sidney Greenbaum, Geoffrey Leech 與 Jan Svartvik 在其所著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85:212) 曾提及,帶來 結果完成某件事的動詞 (accomplishment verbs, 如 repair), 其現在完成式不能與表示期間的副詞 (如 for two years; for years; for months) 並用。”They have been repairing the road for months” 是正確的。 ”They have repaired the road for months” 是錯誤的,因為馬路修完這個結 果是發生在某一天,不可能拖長好幾個月。然而否定句 “They have not repaired the road for years” 指好幾年沒修馬路,是正確的用法。同樣地,”I have not learned any English for six years” 也是對的。 英文涵蓋的範圍浩瀚無邊,從日常生活用語,到文學、科學、醫學等,沒人敢誇 口說他精通英文。由於範圍太大,學會英文 “have learned English” 在邏輯 上很難被人接受。如果把範圍縮小成五十個單字或五個句型,情形如何?讓我們 來探討下列句子 (有些是考生寫的),看看哪些句子是正確的? 1.I have learned fifty new words for three months.* 2.I have learned five sentence patterns for three days.* 3.I have learned to swim for two months.* 4.I have learned to play the piano for two years.* 5.I have learned fifty new words during the past week. 6.I have learned five sentence patterns in the past week. 7.I have not learned any English for the past six years. 8.I have not learned any English during the past six years. 9.I have not learned any English in the past six years. 上述句子,(1) 至 (4) 是錯誤的;(5) 至 (9) 是正確的。 第五句 during the past week, 第六句 in the past week 容易被接受因指的是 上星期中學會(也許只花三天時間);而 for two weeks 加強的是狀態繼續兩星期。 許多考生寫錯的另一相似句型是 “I have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for a year.” 正確寫法是 “I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a year ago” 或 “It has been a year since I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因為畢業典禮不可能持續一整年。 Kaplan 在其所著 English Grammar: Principles and Facts (1995: 191) 也提及, 瞬間完成的動詞 (instantaneous verbs, 如 arrive, break, shatter, recognize, find, win ) 不能與 for a period 這類副詞 (如 for two hours 或 for two weeks) 並用。下列句子都是錯誤的: He (has) arrived in Taipei for two hours.* He (has) found your watch for ten minutes. * He (has) won a race for fifteen minutes.* 因為上述 arrived in Taipei, found your watch, won a race 都是在瞬間完成 ,不可能延長十分鐘或兩小時。 本文為著解析考生寫錯的句子,曾提到一、兩個語言學的專有名詞,有興趣讀者 可以更進一步研究,高中生可不必理會。但高中生可從本文學到哪些句子或句型 是正確的。他們從傳統文法書學到的句型 “have + past participle ....for a period” 是正確的,如:I have lived here for ten years, He has taught here for five years, She has collected coins for many years, He has been in business for three years, I have known her for a long time。 然而, 學生常會以此類推,誤以為所有完成式都可與 for a long period 這一類副詞連 用,以致寫出“ I have learned English for six years”, “I have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for a year” 等錯誤的句子。如再仔細探討這兩類動詞的差 異,可初步發現不可與 for a long period 連用的完成式動詞有一個特性 - 描 述一個動作完成自然結束後,前後狀態明顯不同 (a change of state) : 以 have repaired the road 而言,馬路修完前後情況是不一樣的,以 have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而言,畢業前是學生,畢業後有證書,情況也明顯 不同。至於上述那些可與 for a long period 並用的完成式動詞如 have lived here for ten years, have taught here for five years , 過程完成後,情況 無甚差異,也許十年後還在此住,五年後還在此教書。 文法的分析,語意的了解對教學與學習幫助甚大。但語言是活的,隨著時間在改 變,也有地區性的差異。學者專家不停地從現代語料中去研究,試圖發現代語法 的規則,但常有例外。對學生而言,懂得句子的構造與用法可加速學習效果,但 最重要的是每天學習,鍥而不捨,多加應用,才能得心應手,提高英文程度。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英文系副教授) -- It's about my life here, in Taipei. http://www.wretch.cc/blog/larababy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01.36 ※ 編輯: Britishgirl 來自: 61.216.101.36 (12/29 03:58)

12/29 08:45, , 1F
真不錯..不知道有沒有任何一本書在集中探討像文章後面那
12/29 08:45, 1F

12/29 08:46, , 2F
種文法的誤用情形...
12/29 08:46, 2F
文章代碼(AID): #15b27ed0 (tutor)
文章代碼(AID): #15b27ed0 (t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