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補教] 高雄市爛到不行的補習班

看板tutor (家教)作者 (pursue upgrade)時間18年前 (2007/03/07 23: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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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補習班不都是這樣嗎? 我的第一家上台補習班當天 才被告知我不用來,那時我已 任教半年了,問理由問半天 問不出所以然最後才知道我的課 要給主任表弟。 後來自立自強隔週就有新東家, 上一個老師也是主任看我上得比 他好就跟他說不用來了。 補教老師不都是這樣?並且你還掉 學生,有的小補習班一掉學生,超過 三個老師就差不多要壯烈成仁了。 加油!再出發,找新工作。  : : 我也跟他要求你必須付我遣散費 當下他即說要依照勞基法來計算 : 約好今天過去算上個月的終點 : 人一進去 他遞過一張合約 洋洋灑灑 寫了好幾條害怕我帶走她學生的規範條文 : 我整個是怒髮衝冠了 這甚麼 沒有一條是保障我的合約 : 要我簽字蓋章 想都別想 : 於是撥電話給我的律師朋友 詢問他關於合約的內容合不合理 : 律師很快給了我滿意的答案 : 第一、補習班資遣老師應該在一個月之前( 或依照工作年資計算) 提前告知任課教師 : 但通知時間不得少於10天 : 第二、補習班於合約中要求若有對其名譽損傷之處 (離職後) 應對他賠償10萬元 : 第三、合約標題打的"自願離職"資遣合約 : 以上三點完全不合法 可要求協商或尋求法律途徑 : 我很快跟補習班說 這張合約我不簽 : 除非修改內文 -- The One - My Blog (Indians, Baseball, Life, Travel) http://go-tribe-ycc.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4.148

03/08 11:20, , 1F
但是要爭的資遣費還是要爭取啊
03/08 11:20, 1F
文章代碼(AID): #15xjbP1Y (t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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