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四-3 paul5566 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修正板規四後未盡事宜:
依板規四
3. 於本板累積第2篇以上違反板規四之處份公告,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
paul5566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於日後再犯得加重處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53.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utor/M.1449170864.A.074.html
tuto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7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