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升等] 助理教授 升 副教授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SaltLake)時間15年前 (2009/05/22 15: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ekirts (Finale)》之銘言: : o大說的是沒錯的,進一步的說, : 大學法規定,升等著作的計算是,取得上一職級後「及」五年內所發表的著作。 : 這個著作包括,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 更淺顯的解釋就是說: 你的任何著作要拿來升等 只能用一次 你用在拿到助教授的著作不能繼續用在副教授升等 你用在拿到副教授的著作不能繼續用在教授升等 而且你用來升等的著作必須在你提出升等的瞬間往前推五年之內 : 就小弟的領域(社會科學類), : 代表著作必須要獨立發表,或是第一作者,參考著作則不限。 : 換句話說,當你要升等副教授時: : 1.博士班的發表不算。 : 2.博士後的發表不算。 : 3.取得助理教授,但超過五年者「理論上」不算。 : 為何我說「理論上」? : 因為我夢到某頂尖大學,在解釋大學法這條規定時, : 講「及」,改為「或」。在該校是自審單位的情況下, : 如果時間抓緊一點,前三點不算的, : 都可以算喔.... 上面那種用"或"的做法也很難說一定不好還是怎地 比方說 全美醫科和工科排名前十以內的學校升等規定都有看到 升等人可以列出"所有的重要著作" 換言之 照規定你就算在 大學的時候就有本事出論文 那也可以列 只要是發表在你的領域的 重要期刊 換言之 你就算依照我國規定出一百篇論文 可是都不是在你的領域 的重要期刊 那你可以用來升等的論文數為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77.1.125
文章代碼(AID): #1A5bOtxZ (AfterPh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5bOtxZ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