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六年條款
※ 引述《hjko (robert)》之銘言:
: 敝校的做法是369條款
: 即講師3年內必須升等助理教授
: 助理教授6年內必須升等副教授
: 副教授9年內必須升等正教授
: 兼任行政期間得不計算年限
: 無法達到上述條件者,不續聘
: 另外專任教師兩年內必須有中央部會級的計畫案或者
: 發表具審查機制的期刊論文,否則取消年終獎金
: 這些都明明白白寫在聘書中,新舊教師一體適用。
: 為了要生存,除了努力寫論文,別無他法。
寫是這樣寫,可是執行率很低,快達不到門檻時,轉任行政就搞定了。
難怪很多博士生還是在搶教職,畢竟一週才上八小時的課。
說要備課其實是新進的菜鳥才需要,或是很新的領域才需要備,
而事實上不用備課的人,才是很會敎的人。
反而是投稿比較重要,可是也要看領域,
有些也只是作文能力比較好,矇混一下就登上了,
畢竟一個教師敎個幾年之後,除非真的很厲害,否則博士到業界也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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