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論文涉造假 科技部擬追回補助款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goodday)時間9年前 (2016/11/16 18:17), 編輯推噓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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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涉造假 科技部擬追回補助款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16004265-260405 2016年11月16日 16:37 台大生醫研究論文涉嫌造假,立委指出,過去5年,違反學術倫理案件 的補助費高達1億2千多萬元,但追回經費僅占1.3%,完全不成比例, 科技部部長楊弘敦表示,會考慮如何追回補助款,也許以扣管理費的 方式因應,將重新修改學術倫理相關辦法,於年底前提出。 今(16)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 算案,話題焦點著重在前台大教授、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郭明良的研 究團隊論文涉嫌造假一事。 立委柯志恩指出, 郭明良從2009年至今,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經費共1億5千萬元 ,其中2006年一篇涉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更是和現任台大校長楊泮池 共同發表,她引用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因掛名論文造假而下台的案例,質 疑科技部這次是否比照辦理? 根據科技部資訊,從2011年到2015年,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共73件,其中 接受補助的有32件,占比高達43%,補助金額達1億2627萬元,但處分 追回經費共165萬元,占比僅1.3%,「你們就只當聖誕老公公,來申請 就給你錢」,立委張廖萬堅批評,科技部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立委 鍾佳濱、許智傑、何欣純也認為,科技部應該加強追討經費。 楊弘敦回應,學者聲譽的破壞比追討經費更嚴重,且經費用在實驗室設 備、交通補助費、助理薪資等,要追討回來並不容易,最近正在參考先 進國家的作法,其中之一是對爆出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學研單位,降低 管理費,他舉例,像台大1年經費2億多元,扣除1%也是不小的數目。科 技部將修正《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預計年底前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5.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79291455.A.0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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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聲譽很重要? 禁止問題學者申請計畫若干年?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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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39, , 2F
有否一並禁止這些學者為任何國家計畫"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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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39, , 3F
買設備的經費追不回來? 設備在哪裡? 在學校那邊 那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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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該校該學者所在系所未來申請研究計畫的設備費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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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學校跟學者所在系所才會認真監督自己聘用的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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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出包的論文有沒有扣除其升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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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43, , 7F
學者聲譽很重要? 學者這些汙點行為難道沒有惡化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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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44, , 8F
學校國家的聲譽? 買設備的錢不能追? 那從這些大學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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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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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設備的錢是憑什麼追?不是收回扣或買假設備的狀況下,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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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理由扣學者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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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0:21, , 12F
追錢是一回事,扣錢又是另一回事,請不要提那種有可能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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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國家暴力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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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1%……而且是扣誰的管理費啊?隨便抓個小咖來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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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長在講笑話嗎?要罰當然是要調查完後控告牠們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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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牠們滾蛋啊!不滾的話至少要從薪水裡扣錢出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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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工程發包來說吧 今天巨蛋工程給你家包到了 大包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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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賺的那份 聘工人付出的薪水 買材料跟設備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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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驗收的成果有問題 業主只能夠追回得標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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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 照契約通常是要把不達標的工程部分讓得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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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湊錢去打掉重做 業主因為等重做期間的一些損失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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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在得標者頭上要求賠償 而果還有懲罰性罰金的話也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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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說買設備跟付出去的工資都不能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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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的工程主持人要負責"全工程品質的" 研究計畫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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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先前大包大攬 結果產出垃圾甚至傷害支付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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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名聲 認真上法院要求賠償你看看法官會不會判只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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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主持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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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是要負責計畫成敗跟產出品質的 結果我們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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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大學者們還在那邊天真無邪地以為只有自己收的主持人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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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單位可以追討? 拜託! 你以為為啥工程出包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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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公司倒閉 負責老闆賠到宣告破產? 有點常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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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爽學閥們真的是比本國其他國民在法律上更平等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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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通通推給"下面的人" 學生助理博士後 推不了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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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的聲譽壞了就是最大的懲罰? 真把學者聲譽當成向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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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的白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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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公司賣出去的爆炸機炸傷炸死人或炸壞財產 去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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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我的手機有問題 賠手機價格就好了 其他賺來發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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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設備花的錢的部分不可以要求 因為工人真的有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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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0:13, , 39F
向他們追工資不合理 買來的設備也不能切開賠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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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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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連坐法的爭議名詞 教授辛苦掙來的研究費 學校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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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的 只收管理費不負責管理教授研究產出? 至於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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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論文做假 可是他"指導"的學生作假 而且教授列名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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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首先列名論文作者不須對論文品質負責嗎? 其次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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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學生寫論文 <- 教授不用審查學生成果? 再來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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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研究計畫列學生當兼職研究助理 教授對這種學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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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身分或者監督管理下屬的身分 相應的 學校聘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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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就已經對教授以學校名義的行為有監督管理責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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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經費的發給除了審查計畫主持人的學經歷與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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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審查申請者所在機構的設備等水準 且教授是以學校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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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請研究計畫 不是以教授個人名義去申請 這就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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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教授的產出品質在法律上連結起來 去看看民法188條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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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於雇員的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的規定吧 這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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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也有 德國法也有 日本法也有 可能其他國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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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自己查 不要以為連帶責任是多麼"邪惡" 要探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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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人之間有連帶責任 期間的法理論 大學民法課本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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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侵權法對連帶法的部分 契約法方面也有老闆對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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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老闆執行契約而違約 老闆應與負責的規定 同樣的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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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契約法都有講解法裡 有興趣自己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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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基本的一個觀念都是要透過法條督促 有監督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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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認真監督管理被監督者的行為 否則對其所生損害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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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 這種法律規定 許多其他國家也都有 因為要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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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管理! 管好你家的員工/學生 很奇怪的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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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啥都不做就領指導費跟論文掛名? 日子真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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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躺著收管理費 自己聘的老師收研究費亂做不關自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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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真好賺 打開校門 新台幣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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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想一想 大家去餐廳吃飯 飯菜裡面發現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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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老闆大喊不關我事! 去問廚師! 去問上菜的! 總之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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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收你的餐費 出任何事情都是我的手下做的 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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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用"邪惡的" "連帶法"要求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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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大家覺得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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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間這個版上好多道德魔人阿~這麼想要講道德,講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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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一次講到底:讓那些程度不夠的學生畢業,任課老師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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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德瑕疵?帶出程度不佳的學生都不在乎了,卻這麼在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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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亂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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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58, , 101F
樓上看到有人闖紅燈沒被警察葛格抓 於是就大聲疾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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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4:59, , 102F
論文造假學位都可能被撤回 經費怎不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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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3:18, , 103F
闖紅燈為什麼不大聲疾呼?警察只辦有績效的案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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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07, , 104F
贊成追回全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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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二樓上的喊法是: 警察沒抓到所有闖紅燈的就不能辦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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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B38_2c (AfterPhD)
文章代碼(AID): #1OB38_2c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