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博後發表文章作者序已刪文
※ 引述《FSGuitar (fingerstyle)》之銘言:
: 推文有些人對於第一作者的定義有問題
: 第一作者
: 一定要是初稿的撰寫者
: 這是必備條件
雖然經過這幾年的洗禮
深知作者序並不一定真實反映貢獻度
所以以下只是單純從定義與國外指引討論
我對這個"第一作者 一定要是初稿的撰寫者"定義感到疑惑
根據ICMJE對作者的定義 http://www.icmje.org/
初稿撰寫並不是必要條件
定義上"作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 Substantial contributions to the conception or design of the work; or the
acquisition, analysis, or interpretation of data for the work; AND
2. Drafting the work or revising it critically for important intellectual
content; AND
3. Final approval of the version to be published; AND
4. Agreement to be accountable for all aspects of the work in ensuring that
questions related to the accuracy or integrity of any part of the work are
appropriately investigated and resolved.
"一定要是初稿的撰寫者"或許可從第二點解套
我們也可以假想一個情境
如果初稿撰寫的人從未實際參與研究或設計
那他還是第一作者嗎??????
另一種情境是初稿是老闆自己寫
這種情況可能會出現在只有大學部與研究助理的實驗室
當東西做出來後沒有人可以寫
只好老闆自己寫
所以老闆一定要同時當第一與通訊?
不過這些都是空論
最後還是老闆決定誰要當第一作者
畢竟老闆要負責研究室存亡
很多東西需要瞻前顧後啊~~
※ 引述《FSGuitar (fingerstyle)》之銘言:
: 推文有些人對於第一作者的定義有問題
: 第一作者
: 一定要是初稿的撰寫者
: 這是必備條件
: 很多人說實際做研究的那個人
: 才是第一作者
: 這是不正確的觀念
: 實際做研究的人
: 不是當然的第一作者
: 有收集研究數據
: 跟發表結果是完全兩回事
: 正確的說法是
: 實際做研究的那個人
: 有優先撰寫初稿的權利
: 當他放棄了撰寫初稿的權利
: 才可以讓其他人承接這個工作
: 不管什麼原因
: 沒時間寫 或是沒打算發表論文
: 一旦他決定不要自己撰寫初稿
: 就等於是讓出了第一作者這個位置
: 當然 還是要列名共同作者
: 通常至少會是第二作者
: 就原PO的例子
: 事實上原PO應該要是第一作者
: 而那位助理教授 應該是第二作者
: 或是頂多是共同第一作者 擺第二位
: 因為論文初稿是原PO寫的
: 如果有人覺得這個準則跟你想的有出入
: 可去看所有期刊對於第一作者的定義
: 一定都有"撰寫初稿"這個項目
: 這是公認的
: 作為第一作者的基本要求
: 學術論文就是一種"文章"
: "執行研究"只是其中一個部分
: 一篇文章主要的撰寫人
: 當然要是那篇文章的第一作者
: 不能只用實際執行研究的角度去想論文發表這件事
: 私底下 大家有自己的玩法
: 那不是我討論的範圍
: 我提的是公認的學術倫理標準
: 我也知道在很多情況下
: 原PO這樣的例子會被列為第二作者
: 但仍需要強調一下
: 這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 ※ 引述《claire1201 (claire)》之銘言:
: : 各位先進前輩好
: : 想請問各位前輩,我目前在寫文章,老師最近告知文章寫好後,要讓前博後(目前已是助
: : 理教授)掛第一作者,而我是第二作者。
: : 我的角色是分析data並撰寫文章。初稿完全是由我完成。因為投入蠻多心力,所以知道作
: : 者序有點沮喪。請教各位前輩,在這種情形下,是否適合向老師爭取與前博後共同第一作
: : 者呢?該如何爭取會比較適當呢? 各位前輩在國內也有遇到此情形嗎?
: : 老師是同領域大頭,所以不太可以得罪老師...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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