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還要卡管!台大教授吳瑞北告教育部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6年前 (2019/09/10 23:33), 編輯推噓2(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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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卡管!台大教授吳瑞北告教育部 15:252019/09/10 中時 王己由 台大校長風波不斷,雖然管中閔三番兩次被「卡」才就任台大校長,但身為原台大校長候 選人之一的電機系教授吳瑞北,仍認為遴選過程有瑕疵,提行政訴訟欲撤銷管的校長聘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首度開庭,吳瑞北認為,教育部作法明顯破壞法治國家的基 本根基,強調「依法行政是公務員最起碼操守,誠信又是民主價值能夠運行不墜的根基」 。 歷經「卡管」風波後,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去年12月24日公開宣示將「勉予同意」聘任管 中閔為台大校長後,隔天就發文台大,並獲回覆管中較將在今年1月8日就任交接。 當時吳瑞北緊急向北高行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及停止執行,要求教育部不得在台大未經 重選程序前,逕自發聘書給管中閔當校長,合議庭認為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吳不服, 提抗告遭駁回確定。 惟當時吳瑞北還另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台大及教育部重啟遴選校長,合議庭定庭期後 ,吳在開庭前一天,即今年1月15日具狀撤回起訴。但吳卻針對教育部去年12月25日、28 日發給台大的公函,及教育部今年1月8日發給管中閔的校長聘書提起訴願。訴願被駁回後 ,吳再提行政訴訟要撤銷教育部的原處分。 北高行今(10)日上午為此訴訟首度開庭,法官林淑婷要吳瑞北的律師提出遴選相關辦法, 並說明為何教育部的函文屬行政處分,還有哪一條遴選規定要主動揭露兼職及現職,主張 原處分違法,究竟是違反什麼原理原則。 教育部委任律師表示,去年12月25日函屬行政處分無疑,對方主張瑕疵未達明顯重大而致 遴選無效,但補正已無期待可能性,考量公益作成聘任處分,合乎比例原則。 但吳瑞北委任律師洪偉勝指出,去年5月4日、9月17日,教育部兩度明確表示遴選過程有 瑕疵,必須重啟遴選,事後卻逕自同意管中閔就任校長,主張這部分教育部沒直接作成同 意的裁量權。 原告吳瑞北則說,依法行政是公務員最起碼操守,誠信又是民主價值能夠運行不墜的根基 。教育部作法明顯破壞法治國家的基本根基,台大遴選委員會完全沒有重啟遴選,卻就地 合法,如此政府威信何存。但吳的說法,法官聽聞後,要他拿出證據佐證,如果沒有依據 ,只是片面陳述。庭末,法官諭知改期10月29日上午9點半再開庭。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10003021-260402?chdt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68129591.A.C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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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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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0:10, 6年前 , 2F
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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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時間暫停比賽還沒結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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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大力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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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正規管道來,不要連規定都生不出來又怕被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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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上法院比證據已經比教育部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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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結果是被打臉還是打人臉就難說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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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53, 6年前 , 8F
個人是支持教育部聘任的,因為法律很多只是意識型態的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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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就算從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或遴選規則找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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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那有什麼用?每個人都有價值觀,大家都各有意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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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執政黨作法與其說適不適法,不如說應該避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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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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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同張校長說的,大學自治先天結構不良,這似乎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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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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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 legal裡某律師從小看見父親為了理念奮鬥,他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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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只當商務律師,想想真有道理,大家理念各不相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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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多數見解可能在未來可能變少數,反之亦然,還是接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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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就好,反正有些事怎麼做都有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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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4:27, 6年前 , 19F
法律很多只是意識型態的產物 <- 所以支持教育部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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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4:27, 6年前 , 20F
教育部的決定就不是意識形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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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06, 6年前 , 21F
我個人理由在第四行,雖然教育部非司法機關,但既然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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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09, 6年前 , 22F
甲說乙說丙說都充滿價值觀或意識型態,那面對容易造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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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10, 6年前 , 23F
治問題,最好不予干擾,就讓大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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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22, 6年前 , 24F
讓法律不要碰到政治性問題,因為輸的永遠都是法律,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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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24, 6年前 , 25F
這也蠻難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朋黨,這些紛擾又不是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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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事。還是在乎自己業績比較實在,公刑法最容易有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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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27, 6年前 , 27F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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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8, 6年前 , 28F
大學校長遴選事物在我國屬於行政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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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2:47, 6年前 , 29F
謝謝s大的提醒,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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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Ty8tmV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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