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臺北科技大學化工與生技系徵聘專任教師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時間11月前 (2023/12/26 12:45), 11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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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he.ntut.edu.tw/p/406-1078-131942,r60.php?Lang=zh-tw 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額:2名 預估起聘日期:民國113年8月1日 應徵資格: 學歷: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等符合本系發展之相關專長。 條件: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具有英語授課能力,能配合本系EMI課程教學(須具CEFR B2 或同等以上英文能力)。有活力、有朝氣,能引入產學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應具有1 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 專長:具備化工程序工程專長者優先考量。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等符合本系發展之相關專 長。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教師申請表」及「新聘教師學術著作點數表」 (請自本 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網站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 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4.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5.博、碩士論文摘要 6.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7.主持之產學合作計畫目錄(無則免附) 8.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9.自傳、履歷表 10.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1.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2.列舉三位以上推薦人及可聯絡方式 13.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5.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6.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聯絡人:張苹蘭小姐 應徵資料紙本請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 程與生物科技系 張苹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徴教師」 (如因故需寄送電子檔,敬請事先來信聯繫) 聯絡電話:(02)27712171#2512 聯絡電子信箱:plchung@ntut.edu.tw 收件截止日:112年12月29日 (延至113年1月29日止) (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4.51.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703565934.A.49B.html ※ 編輯: Pluronics (140.124.51.163 臺灣), 12/26/2023 13:02:20
文章代碼(AID): #1bYbfkIR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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