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存款保險條例部分條文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瑪麗有隻咪咪咪~)時間17年前 (2008/10/10 22: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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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政策好壞本文不管。 只不過,想引法條婊人也要引得好, 麻煩查一下第二十八條 可以提示一下:第二項但書。 不喜歡這條的話,跟立委反應可能比較有效。 從提高保額到全額保障這個過程中, 如果是因為存保沒錢而有所質疑的, 同樣的邏輯: 一、就算只保150萬也賠不起~~ 二、渣打買了亞信,應該挫著等,RTC和存保哪拿得出錢?更不用說還在接管中的慶豐。 事實上,就算存保基金是正的,也是買公債放著, 要用錢的時候拿去質借,付利息。 至於保費跟保額之間的關係,我很懷疑有做過什麼精算, 前次修法的結果,提高保額保費收入卻變少了。XXDD --- 要婊政府的請繼續 ※ 引述《tzen1010 (輝哥)》之銘言: : 第十二條 :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指以下列存款為標的之保險:  : 一、支票存款。 : 二、活期存款。 : 三、定期存款。 : 四、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融機構之轉存款。 :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之存款。 : 前項存款,不包括下列存款項目:  : 一、外國貨幣存款。 : 二、可轉讓定期存單。 : 三、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 : 四、中央銀行之存款。 : 五、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 : 全國農業金庫之存款。 :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不予承保之存款。 : 第十三條 : 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中央銀行定之。 : (所以真的是可以說改就改的耶~_~) : 前項所稱最高保額,指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本金受到存款保險保障之最高金 : 額。 : (請注意,保障僅限於本金,所以若是貪圖高利率存在爛銀行,反而可能根本拿不到利 : 息) : 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於要保機構開立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其帳冊紀錄能明確區分每 : 一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者,該等個別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與員工在同一要保機構之其他存款, : 分別受到最高保額之保障,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41.74
文章代碼(AID): #18xsgRpy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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